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

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

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是桂林市象山區的檢察機關。檢察長王興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
  • 外文名: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Xiangshan District, Guilin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體檢察人員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依法向桂林市象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貫徹執行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工作方針,落實檢察工作任務,接受相關業務指導。
(四)負責應由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
(五)負責應由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刑事、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
(六)負責應由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七)負責應由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對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八)受理向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
(九)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
(十)負責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檢察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檢察機關財務裝備、檢察技術信息工作規劃。
(十二)負責其他應當由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值班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檔案文稿,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負責財務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檢察技術、信息化建設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負責司法警察工作。負責重要工作部署、事項的督查。
(二)第一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家院辦理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速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辦理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
(三)第二檢察部。負責辦理向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一審生效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案件的審查,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提請抗訴。承辦對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虛假訴訟、虛假調解進行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對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負責辦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負責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對公益訴訟執行活動進行監督。辦理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
(四)第三檢察部。負責對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弱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屬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受理向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承擔檢察理論研究工作和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人民監督員工作。
(五)政治部。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對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及本院的規定、決定的情況進行督察。負責檢察官懲戒相關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巡察相關工作。負責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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