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臨桂區醫療保障局

桂林市臨桂區醫療保障局

桂林市臨桂區醫療保障局是桂林市臨桂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臨桂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臨桂區致和路3號臨桂區政務服務中心10樓
  • 所屬部門: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桂林市臨桂區
  • 現任領導:粟秋喜(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市關於醫療保障、醫藥價格、醫療救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區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防控機制。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城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藥品、 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辦法。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應組織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劃入職能:
1.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劃入區醫療保障局。
2.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劃入區醫療保障局。
3.將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劃入區醫療保障局。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粟秋喜(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
鐘國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信訪維穩,機關財務,信息化建設,法治建設,醫保基金監管和查處等方面工作,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
負責:醫藥管理股,待遇保障和基金監管股。
張 弦(副局長):分管基金預決算管理、扶貧、政務公開、一體化平台管理、績效、綜合治理、檔案、宣傳、精神文明建設、保密、工青婦等方面工作,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醫療救助、民生工程。
負責:局機關辦公室、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區政府工作規劃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承擔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預決算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醫藥管理股。協同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組織執行自治區、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自治區、市定點醫藥機構、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上級深化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組織實施上級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執行上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處理重大醫藥價格爭議。
(三)待遇保障和基金監管股。擬訂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醫療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擬定全區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大病保險、補助醫療保險、離休幹部醫療保障政策和辦法。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共享、接收報送、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牽頭負責相關審計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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