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桂林市七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位於桂林市七星區桂磨大道創意大廈4F。

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工作職責,領導人員,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規與行政執法督察股、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與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與市場契約規範管理股、企業與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派出機構

經濟檢查大隊、屏風工商所、三里店工商所、東江工商所

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工、管委、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和桂林市工商局指導下,負責本行政轄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2、負責本行政轄區各類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本行政轄區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本行政轄區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本行政轄區流通領域商品和服務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本行政轄區發生的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本行政轄區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依法查處本行政轄區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本行政轄區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轄區動產抵押物登記和股權出質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本行政轄區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本行政轄區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本行政轄區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本行政轄區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工作;負責引導本行政轄區內企業增強商標意識,申請商標註冊,開展企業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培育和申報工作。
11、組織實施本行政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本行政轄區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當地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12、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3、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4、承擔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15、承辦工委、管委、區委、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人員

局長:林弘
副局長:羅鵬年、李勇、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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