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亦稱 “美國1933年銀行法”。美國強化金融業管理的法律檔案。主要內容有: 嚴格管理銀行的資金來源與運用,對競爭加以限制; 穩定金融體系; 加強聯儲對貨幣信貸的管理;加強政府對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拉斯—斯蒂格爾法
- 別名:美國1933年銀行法
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亦稱 “美國1933年銀行法”。美國強化金融業管理的法律檔案。主要內容有: 嚴格管理銀行的資金來源與運用,對競爭加以限制; 穩定金融體系; 加強聯儲對貨幣信貸的管理;加強政府對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亦稱 “美國1933年銀行法”。美國強化金融業管理的法律檔案。主要內容有: 嚴格管理銀行的資金來源與運用,對競爭加以限制; 穩定金融體系; 加強聯儲對貨幣信貸的管理;加強政府對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具體措施為: 對商業銀行吸收定期存款加以利息最高限 (Q條例),對活期存款不付利息;...
“1933年法案中有4節禁止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16、20、21和32節,這4節通常被稱為格拉斯—斯蒂格爾法(Glass-SteagallAct)(法博齊等,1996),該法第16節規定:“國民銀行從事的證券和股票交易業務只限於按指令無追索權地為客戶買賣,不能為自營賬戶作交易,國民銀行不能承銷證券或股票發行。”不過第16節...
美國儲貸業危機及改革方案是在大蕭條以前,儲貸協會是一種小規模、地方性的互助協會。30年代的金融業危機給美國經濟以巨大的衝擊,在保證金融機構安全性與競爭性的選擇中,政府開始格外注重安全性,隨著 《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 的實施,儲貸業的經營範圍被局限為吸收短期儲蓄存款和提供長期固定利率貸款。這種業務範圍...
高盛如何在華爾街兜售抵押擔保證券的同時,又在暗地裡押下死亡賭注;花旗集團創始人桑迪是如何花費1億美元進行遊說廢止《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穆迪公司如何將不良*炮製成擁有AAA評級的投資品;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克里斯多夫如何將選民的錢財轉移到自己的口袋。黃金和白銀等貴金屬投資真的是財富保值的*後一...
《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的落幕 花旗集團:對於《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的最後一擊 第5章投資銀行這台貨幣機器是如何運轉的 資本市場的角色 薪酬方案 融資和槓桿率 組織架構 費用結構 競爭 資本規模非常重要 風險容忍度 等級體系 第6章20世紀80年代的過山車 通貨膨脹、衰退和行業整合 出售雷曼兄弟公司 “大而不...
鑒於在次貸危機中,銀行自營交易給金融市場造成嚴重的系統性風險,美聯儲前主席沃爾克在擔任經濟復甦顧問委員會主席期間,提出了一系列提議,禁止銀行從事投機性交易活動,這些建議被統稱為“沃爾克規則”。該規則類似《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中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分業經營的規定。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爆發後,各國出台一...
1933年美國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將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分離,禁止商業銀行包銷股票和公司債券(但可參與包銷聯邦和市政債券),禁止銀行擔任證券經紀人。主要經營商業銀行批發業務的批發銀行有J.P.摩根公司和信孚銀行等,提供商業銀行全方位服務的批發/零售銀行有花旗銀行、美洲銀行、大通曼哈頓銀行等。摩根銀行的...
摩根斯丹利(Morgan Stanley)是一家成立於美國紐約的國際金融服務公司,提供包括證券、資產管理、企業合併組和信用卡等多種金融服務,在全球27個國家的600多個城市設有代表處,雇員總數達5萬多人。摩根史坦利簡介 摩根史坦利原是JP摩根中的投資部門,1933年美國經歷了大蕭條,國會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Glass-...
20世紀30至70年代:經濟大蕭條使得《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出台,限制金融混業經營,強行分離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嚴格限制商業銀行、證券、保險業、工商業相互滲透。20世紀70年代以後:在經濟進入“滯漲”、兩次石油危機、金融“脫媒”衝擊下,大量金融機構破產倒閉或被兼併重組,金融競爭日趨激烈,改革呼聲高漲。《1999年...
儘管芝加哥學派一貫主張政府本身就是問題,但是政府往往也是解決方案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是不容懷疑的。 面對次貸危機,政府的救市計畫必須從銀行入手;對於大批量交易的金融工具,例如信貸衍生品,應在交易所而不能在場外交易;《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中有關分離商業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的條款應考慮恢復。目前金融...
過去,對付系統性風險的主要監管措施之一就是將金融市場明確分工並相互分割開來,如“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在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服務業之間設定“防火牆”,禁止混業經營。但是,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市場自由化的影響,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區分變得越來越模糊,以及金融市場全球化和一體化的程度日益加深,使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