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爆炸裝置

核爆炸裝置,具有核爆炸功能的裂變裝置或熱核裝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爆炸裝置
  • 出處: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
引發裂變反應或裂變-聚變反應,瞬時釋放巨大能量,產生爆炸的裝置。簡稱核裝置。核武器的核心組成部分。核裝置按設計原理可分為裂變裝置和熱核裝置兩大類。裂變裝置主要利用鈾或鈽等核材料的鏈式裂變反應釋放能量。熱核裝置利用重原子核裂變反應提供的能量,使氘、氚等輕原子核加熱至高溫,產生自持聚變反應,釋放能量。熱核裝置含“初級”與“次級”,“初級”提供的高溫輻射引發“次級”的熱核聚變反應或聚變-裂變反應,釋放能量。核裝置用於各種目的核試驗時,可以只是一種物理裝置,而不是武器,其結構不必適應武器使用中將遇到的特殊環境條件。按照核武器作戰使用條件而設計製造的核裝置,加上引爆控制系統和相應的結構部件,即可組成核武器的核戰鬥部。裂變裝置通常由核部件、高能炸藥爆炸部件、核點火部件(即中子源或中子發生器)及相應的結構部件組成。核部件由核材料加工成形並組裝而成;高能炸藥爆炸部件由高能量炸藥(主炸藥)、引爆組件等組成,其功能是通過主炸藥起爆後產生很高壓力,壓攏或壓緊核部件,使之達到超臨界狀態,並適時由核點火部件注入點火中子,使核部件發生鏈式裂變反應,形成核爆炸。熱核裝置由“初級”“次級”、輻射通道與輻射禁止殼四部分組成。“初級”的組成與裂變裝置基本相同,“次級”一般由推進層(惰層)、聚變材料、裂變芯組成。由於核武器必須滿足作戰使用要求,組成核裝置各種部件的幾何形狀、尺寸及精度、材料的性能及密度均勻度都要滿足核裝置在炸藥爆轟和核反應過程中波形聚焦、時間同步的要求;安全設計的放射性防護效果要符合規範要求。核裝置性能的先進性,可以用比威力或比等效百萬噸數來衡量。1945年美國投在日本長崎上空的核子彈“胖子”的比威力是4.5噸梯恩梯當量/千克。採用20世紀80年代的聚變裝置組成的核彈,威力在10萬噸梯恩梯當量以上時,其比威力為1000~3000噸梯恩梯當量/千克。比威力的提高是依靠更新物理設計原理、提高核裝置及相應非核部件小型化程度,並經過多次核試驗與工程試驗逐步取得的。核武器中的核裝置,除其尺寸、構形要與彈頭殼體適配外,還要滿足使用過程中的可靠性、異常情況下的安全性,適應分導多彈頭的小型化、輕量化及抗輻射加固等方面的要求。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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