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毀傷半徑

核毀傷半徑,從核爆炸爆心或爆心投影點到毀傷區域邊緣的距離。給定核爆炸威力和比例爆高后,根據目標的殺傷破壞參數閾值可以分別確定衝擊波、光輻射、核輻射的毀傷半徑。在幾種殺傷破壞因素共同作用時,以最大殺傷破壞因素的作用半徑為綜合破壞半徑。核爆炸的毀傷半徑由核武器的威力、爆炸方式、目標性質、爆炸環境和防護條件等因素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毀傷半徑
  • 定義:從核爆炸爆心或爆心投影點到毀傷區域邊緣的距離
  • 所屬領域:軍事
核武器爆炸後,爆心或爆心投影點到有效毀傷區域邊緣的距離。又稱核殺傷破壞半徑。核毀傷半徑是衡量核武器殺傷破壞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核爆炸後對人員和物體造成的殺傷破壞因素主要有衝擊波、光輻射、早期核輻射、核電磁脈衝和放射性沾染等。因此,核毀傷半徑多指這幾種毀傷因素綜合作用條件下的殺傷破壞半徑。一般以殺傷破壞範圍最大的那種因素的作用半徑表示,也可採用單個因素毀傷半徑。根據核武器對武器裝備、人員殺傷破壞程度的不同,可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毀傷程度下的毀傷半徑。各毀傷半徑均有具體標準,當給定核武器威力和比高時,根據目標的殺傷破壞參數值,即可確定某種因素的毀傷半徑。核毀傷半徑與許多因素有關,當毀傷程度指標確定後,其毀傷半徑大小主要由核武器類型和威力、爆炸方式、目標性質、防護情況、地形及氣象條件等因素決定。核毀傷半徑是核火力運用的初始條件,掌握不同情況下核毀傷半徑的有關參數,對於制定正確的核突擊火力計畫、獲取最佳打擊效果及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具有重要意義。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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