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應急體制是當核電站發生或即將可能發生的核事故,採取措施,以控制或緩解事故發展,減輕事故造成的後果,保護公眾,保護環境。某些元素的原子通過核衰變自發地放出α射線或β射線(有時還放出γ射線)的性質,稱為放射性。按原子核是否穩定,可把核素分為穩定性核素和放射性核素兩類。一種元素的原子核自發地放出某種射線而轉變成別種元素的原子核的現象,稱作放射性衰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應急體制
- 所屬學科:粒子物理學
核應急體制是當核電站發生或即將可能發生的核事故,採取措施,以控制或緩解事故發展,減輕事故造成的後果,保護公眾,保護環境。某些元素的原子通過核衰變自發地放出α射線或β射線(有時還放出γ射線)的性質,稱為放射性。按原子核是否穩定,可把核素分為穩定性核素和放射性核素兩類。一種元素的原子核自發地放出某種射線而轉變成別種元素的原子核的現象,稱作放射性衰變。
核應急體制是當核電站發生或即將可能發生的核事故,採取措施,以控制或緩解事故發展,減輕事故造成的後果,保護公眾,保護環境。某些元素的原子通過核衰變自發地放出α射線或β射線(有時還放出γ射線)的性質,稱為放射性。按原子核是否...
核事故應急管理(Nuclear accident emergency management)是指在事故應急時採取的核事故對策、應急準備、應急措施及事故後恢復行動的管理活動。核事故應急管理主要包括建立應急管理體制、制定相應法規、審批應急計畫、做好應急準備、組織和指揮...
核事故發生後,核設施營運單位、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核應急協調委)成員單位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前期處置工作。核設施營運單位是核事故場內應急工作的主體,省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
我國核應急實行國家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全國核應急管理工作由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牽頭協調。核設施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應急管理工作。核設施營運單位及其上級...
體制架構 中國的國家核應急管理體制可概括為:一個體系﹔軍隊和地方兩個系統﹔在國務院領導下,實行國家、省(區、市)、核設施營運單位三級管理機制。國家成立由國防科工局牽頭,公安部、民政部等27個單位組成的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必...
省核應急委員會設立專業工作組,由成員單位負責組建,按照各自職責承擔核事故應急的具體工作。第九條 核電廠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成立核應急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核心事故應急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並在省核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做...
按照國家、相關省(區、市)和各核設施營運單位制定的核應急預案,在國家核應急體制機制框架下,各級各類核應急力量統一調配、聯動使用,共同承擔核事故應急處置任務。五、核事故應對處置主要措施 中國參照國際先進標準,汲取國際成熟經驗,結合...
《衛生部關於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是為適應當前我國核和輻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新形勢,進一步完善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體制和機制,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規範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切實做好核和輻射...
核損害賠償應急機制概述 我國已經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核應急組織體系,該體系由國務院直接領導,組織科學、嚴密,但該體系偏重於核安全層面的核應急,對核事故後的損害賠償體系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福島事故的經驗表明,在放射性大規模泄漏不...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國家核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
中國核應急救援隊2016年5月24日上午正式成立,標誌著核安全重要保障的回響力量已上升到全新水平。是一支由6支救援分隊組成,在國家核應急體制框架下,依託軍隊及核工業現有核應急力量組建成立的國家級核應急救援隊,該隊總計320人,專業...
此外,衛生、公安、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核與輻射相關活動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該管理體制與上述主要核能國家的核能管理框架基本一致,不同的是我國的核能發展管理職能由兩個部門行使。其中,國家能源局根據2008年國務院...
現行的政府應急體制有在指揮部之外再組建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情況。例如,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國務院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都設在地震局)並存,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的組成人員與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相同。兩塊牌子,各有用處。即便...
國際核安全監督管理體制 國際法層面 出於專業性、公共利益保護等因素的考慮,核安全領域的國際法都將獨立監管規定為一項基本原則,即將政府核安全監管的職能和推動產業發展的職能進行分離。如《核安全公約》《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聯合...
這一期間,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快速發展,安全業績持續保持,監管體制機制逐步成熟,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事業開始邁入快速發展的軌道。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三十年座談會 中國環境報記者張秋蕾10月29日北京報導 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三十年座談會...
另外,綜合性應急職能既然極端重要,那么就要有一個相應的常設政府部門來專門履行。這類部門就是綜合性緊急事務處置機構,是整個國家綜合應對和處理各種緊急事件的常設主體和軸心。因此,加強應急管理、特別是應急體制建設就不能孤立地進行,...
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健全。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制,組建應急管理部,強化了應急工作的綜合管理、全過程管理和力量資源的最佳化管理,增強了應急管理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初步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
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健全。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制,組建應急管理部,強化了應急工作的綜合管理、全過程管理和力量資源的最佳化管理,增強了應急管理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初步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
——初步建成國家應急平台體系;99%的縣級政府依託公安消防部隊等成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武警專業救援力量納入國家應急體系,組建國家核應急救援隊、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國家應急測繪保障隊,應急救援和保障能力快速提升。...
1982年,核工業部開始組織三個研究院所研究和改編IAEA的核電廠安全法規,接著國務院先後批准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理條例》(1987年)、《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
《應急計畫》和《原子力災害對策法》即《應急準備基本計畫》和《原子力災害對策特別措置法》,核應急包含在作為通用法的《應基準本基本計畫》的法律框架之中。考慮到核應急的特殊屬性,1999年12月制定了《原子力災害對策特別措置法》。該...
政府安全管理能力不斷提高,核電行業安全管理、核安全監管、核應急回響、核安保能力進一步增強。核電安全得到更加充分、全面、有效的保障。二、加強核安全文化建設 積極培育和建設核安全文化,營造人人敬畏核安全、共同守護核安全的工作氛圍,...
國家核安全監管 核安全監管 鑒於核安全的重要性、核設施事故有超越國界影響的可能性以及對國際社會的重要性,核安全的責任由核設施所在國承擔。為此必須立法確立國家監管體制,明確劃分核安全責任和建立獨立的核安全監管機構。⑴政府必須負責...
第三,該書全景式展現中國核安全監管實踐成果。對中國核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方法手段、技術能力、隊伍面貌進行了立體化、多維度展示。中國建立了“三位一體”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對核設施、核材料、核活動和放射性物質實行全鏈條審評許可,...
核設施應急計畫和準備,負責調查和處理核事故,參與調解和裁決有關核安全的糾紛,負責核壓力容器的安全監督,頒發及管理許可證件;組織審查核材料的安全持有、使用、生產、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核准頒發和吊銷核材料許可證件,組織實施核...
核安全監管 鑒於核安全的重要性、核設施事故有超越國界影響的可能性以及對國際社會的重要性,核安全的責任由核設施所在國承擔。為此必須立法確立國家監管體制,明確劃分核安全責任和建立獨立的核安全監管機構。⑴政府必須負責建立和維持一個...
第五章為安全監督管理,對核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核材料管制、核應急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作出規範。第六章為核進出口與國際合作,明確鼓勵和支持企業參與國際市場開發,推動出口,並對核及核兩用品出口、核進口、防擴散、放射性...
核安全法律和法規的體系範圍等在各個國家是有差別的,這主要取決於這些國家的政府、法律、行政管理體制和核工業發展的狀況。中國核安全法律和法規體系 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指導性檔案和標準規範五類組成。法律 調整核能發展及其安全...
(五)確保為核動力廠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等全壽期安全提供資源保障,包括放射性廢物管理以及核動力廠退役或者停閉所需要的資源;(六)組織制定和實施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置隊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