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運行核電的行業管理,迅速、準確、全面地掌握我國核電廠運行狀態和有關信息,有計畫地開展對核電廠的監督管理,確保我國核電廠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國家核安全局對核動力廠運行事件報告準則、事件通告和事件報告提出的管理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動力廠運行事件報告制度
- 目的:核電廠安全管理
- 意義:提升核電廠安全水平/重要保障
- 類別:定期報告和運行事件報告
為了加強對運行核電的行業管理,迅速、準確、全面地掌握我國核電廠運行狀態和有關信息,有計畫地開展對核電廠的監督管理,確保我國核電廠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國家核安全局對核動力廠運行事件報告準則、事件通告和事件報告提出的管理要求。
為了加強對運行核電的行業管理,迅速、準確、全面地掌握我國核電廠運行狀態和有關信息,有計畫地開展對核電廠的監督管理,確保我國核電廠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國家核安全局對核動力廠運行事件報告準則、事件通告和事件報告提出的管理要...
1.1 編寫本報告的目的 1.2 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 1.3 國家核安全局經驗反饋體系 1.4 運行事件原因分析方法 1.5 主要內容 第2章 運行核電廠介紹 2.1 泰山核電廠 2.2 大亞灣核電廠 2.3 秦山第二核電廠 2.4 嶺澳核電廠 ...
(四)與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立溝通機制,執行核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制度,報告核動力廠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第十條 核動力廠營運單位在安全生產、質量保證、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政策、目標和規劃應當與核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政策、...
5.1.1 核電廠進入應急待命狀態時,核電廠營運單位的應急組織進入有準備的狀態,採取緩解措施,並向場外通告;省核應急組織和國家核應急辦及時報告情況,加強值班。5.1.2 核電廠進入廠房應急狀態時,營運單位應實施應急預案,採取措施使...
事件未影響嶺澳核電廠3號機組安全運行,未引起任何放射性後果。根據國際核事件分級,該事件被確定為0級運行事件(無安全影響)。解釋 據大亞灣核電運營公司有關人士介紹,這是根據核電安全信息報告和公開制度,進行的一次正常訊息發布,以往...
《核動力廠調試和運行安全規定》由核安全局發文,為進一步提高我國核動力廠安全水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的要求,在研究汲取日本福島核事故的經驗和教訓、借鑑國際和國核心安全監督管理經驗、結合我國三十多年來核動力廠運...
營運單位為了貫徹國家法律和法規,為了保障核電廠的運行安全所建立的安全目標、組織機構和行政管理制度。國家核安全導則《核電廠安全運行管理》強調:核能發電技術不同於傳統的火力發電技術,核電廠的管理重點必須放在核安全和輻射防護以及有關...
這是核工程施工結束時,必須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二、核動力裝置的運行 核電廠營運單位(許可證申請者)在核電廠建造和運行前,向國家核安全當局提交安全分析報告檔案。編制安全分析報告的目的是向國家核安全當局論證擬建核電廠在運行時能...
正常運行的限值和條件 正常運行限值和條件是為了保證安全運行,即保證安全分析報告的假定是有效的,並保證在核動力廠運行中不超過規定的安全限值而制定的。此外,應保證在正常運行限值與規定的安全系統整定值之間留有可接受的裕度,以...
核設施在選址時必須進行科學論證,在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核設施可行性報告之前,必須取得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頒發的《廠址選擇審查意見書》。核設施營運單位在核設施建造前,必須向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提交《核設施建造申請書》...
第七條 核設施建造前,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向國家核安全局提出建造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一)核設施建造申請書;(二)初步安全分析報告;(三)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四)質量保證檔案;(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核設施營運...
核安全法律和法規的分類 通常可分為法律、法規、安全導則和技術報告四大類,有些國家把有關核安全的標準、規範也列入法規範圍之內。法律 指由國家立法機構為建立核安全監管機構,確立基本監管制度而制定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檔案,它為監管...
第十九條 核電廠場核心事故應急預案由核電廠營運單位按照規定編制和報批,報省核應急委員會和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備案。第二十條 核電廠周圍按照國家規定建立核事故應急計畫區。應急計畫區的範圍由核電廠營運單位提出測算報告,經省核...
信息與報告 3.1 信息監測與預測 核設施營運單位和輻射工作單位對本單位的安全運行負全面責任。核設施營運單位和輻射工作單位必須根據單位的情況,通過其監測和評價系統與其制定的應急行動水平(EAL),對本單位發生的事件進行分析、評估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