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地稅局直屬局

株洲地方稅務局直屬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局(原省級稅收徵收分局)成立於1998年12月。現有在崗幹部37人。我局幹部中有黨員32人,占在職總人數的88.9%;大專以上文化37人,副科級以上幹部20人。下設辦公室、計畫徵收科、綜合業務科、系統管理科、稅源管理科共5個科室。主要負責全市省級企業、金融、保險、證券行業、中央有色駐株企業、長鐵總公司駐株企業、省交通重點工程等企業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和全市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株洲地方稅務局直屬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局(原省級稅收徵收分局)成立於1998年12月。現有在崗幹部37人。我局幹部中有黨員32人,占在職總人數的88.9%;大專以上文化37人,副科級以上幹部20人。下設辦公室、計畫徵收科、綜合業務科、系統管理科、稅源管理科共5個科室。主要負責全市省級企業、金融、保險、證券行業、中央有色駐株企業、長鐵總公司駐株企業、省交通重點工程等企業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和全市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根據株洲市地方稅務局的工作特點,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局所轄範圍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稅收檢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範圍內省交通重點工程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負責省級收入的管理、檢查和指導;指導和協調本地區大型企業地方稅收管理。
(五)負責本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負責本局財務經費管理和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六)負責監督檢查本局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七)負責組織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八)負責組織本局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九)負責組織本局實施株洲市地方稅務局制定的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
(十)負責本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文明創建工作。
(十一)承辦株洲市地方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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