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株洲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株洲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批准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編制、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三)組織編制城市防空襲方案並監督檢查,指導民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訓練、防空防災演習演練,組織指導疏散體系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四)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信息化規劃編制和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加強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管理監督。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協助地方黨委管理縣(市)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領導班子。
(七)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市本級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加強對縣(市)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財務管理的領導和監督。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九)參與本市區範圍內應急救援工作,利用人民防空設施和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為應急救援服務。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市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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