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農牧局

承擔農業、牧業行政審批業務範圍的日常工作;研究擬定農業、牧業行政審批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並統一負責項目的諮詢、受理、督察督辦和回復工作;負責制定農業、牧業行政審批綜合辦公信息系統建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農業、牧業相關單位的行政審批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河縣農牧局
  • 承擔:農業牧業行政審批業務的日常工作
  • 研究:農業、牧業行政審批的規章制度
  • 制定:農牧業行政審批綜合辦公信息系統
機構職責,機構及職責,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業、畜牧業執法檢查、監督;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畜牧業、農產品加工業等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全縣農業生產和畜禽產品、流通、分配、農業投入與勞動管理、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研究提出農業、畜牧業體制改革意見,並在縣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縣發展優質高效農業規劃;負責全縣糧食和特產業的結構調整、資源配置與開發、產業間綜合平衡和農業生產的組織、調度;監督檢查農業法律、法規的實施。
(三)研究制定本地區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工作;監督和管理本地區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對本級的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負有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職能。
(四)負責全縣獸醫醫政和藥政管理工作;畜禽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五)參與研究制定和調整全縣農(牧)產品和農資價格、農村信貸、農村稅收和財政補貼政策;運用經濟調節手段調控市場,引導生產。
(六)組織全縣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組織農村承包契約、財務管理和審計;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農村收益分配和農業生產效益評價;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
(七)組織全縣農業科研課題攻關、農業科研成果的鑑定、農業技術普及推廣、農業高新技術的引進與開發;歸口管理所屬科研單位;負責農業信息服務體系的建設及農村經濟與科技信息的採集、整理、發布。

機構及職責

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政治思想工作、宣傳工作;負責黨建、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全系統基層領導班子建設,中層副職以上領導幹部選拔、任免、工作業績考核及培訓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落實和考核;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工會、共青團、普法工作、計畫生育、老幹部工作。
負責局屬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權利、義務認定;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公務員管理,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承擔全系統人員統計年報工作;承擔全系統的年度考核及先進、模範的評選推薦工作。
綜合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會議、文電、政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衛、檔案、公益事務、檔案收發、列印等工作;管理機關車輛、房產、物資;擬定有關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全局性農業工作的綜合性材料及領導的重要講話與報告;負責全局綜合責任制的制定、驗收和評比;負責總結宣傳農業工作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
負責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及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行風建設、政務公開、農業軟環境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
計財審計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各單位經費和事業費協調、管理、使用、監督、審計檢查、預決算和統計上報;負責會計、統計人員的培訓和業務管理。負責局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和內控制度審計及評價;指導和檢查農業系統行業專項資金和基建項目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創收,及領導離任審計,局所屬單位經營承包審計。
科教能源科
制定全縣農業科技、教育培訓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負責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審核報批及實施工作;管理科技成果,組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協調、指導全縣農民和鄉村幹部教育,指導全縣農業教育和鄉村幹部培訓工作。
承辦農業有關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外向型經濟開發、勞務輸出和外事往來;負責制定下發全縣農村勞動轉移培訓規劃,工作計畫及培訓轉移的指標;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參入支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負責為省陽光工程辦公室每月上報各種表格、進度、信息及經驗。負責全縣農村能源、農業環保工作,制定農村能源、農業環保發展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能源開發和農村節能;負責組織實施生態農業縣的籌建和農村能源、農業環保科研課題的立項、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新技術推廣;承辦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協調監督工作。
農業農經科
研究制定全縣種植業發展規劃、年度指導計畫、政策、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區域布局調整;貫徹有關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的實施方案、目標、措施和意見;依據資源優勢和特點,搞好重點產業規劃,制定和完善農業產業最佳化運行機制;組織和協調農業企業搞好產業化基地建設、新產品開發和市場開發;整合地方品牌,實施品牌戰略和原產地保護;協調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糧油新技術、新品種試驗、示範和推廣;指導科學施肥和積造農家肥;負責農作物病蟲害內檢和防治管理。負責全縣農村經濟改革組織協調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經營制度;引導農村土地有序流轉。
市場信息科
擬定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和農業可持續發展,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抓好各農時生產環節、提供農情信息和服務;提出農資供應意見;指導全縣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及地方各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的擬定;組織地方綠色食品標準的擬定及認證管理,組織農業各產業產品的質量認證工作。
農機特產科
研究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農業工程發展規劃、政策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新機具的引進、研製、開發、示範、推廣工作;引導農機產品結構調整;負責對農機產、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籌集農機化資金、物資及救災柴油;組織農機檢修、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和安全監督;指導農用柴油供應和使用管理;負責對農機維修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對特產、經濟作物、庭院經濟生產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組織協調特產技術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特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開展特產資源利用調查,加快特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指導特產業生產、加工和銷售;指導特產業市場建設,促進特產業產業化發展。
牧業產業發展科
負責指導全縣牧業經濟發展和牧業產業化工作;對牧業行業發展中的資源配置 、結構布局及巨觀調控等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編制全縣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制定年度計畫;組織監督牧業行業國家標準的實施;負責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牧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申報和推廣工作,為農民生產、流通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和服務。 監督執行草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編制草原生態建設、資源開發和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草原監督管理工作;承辦草種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監督執行有關飼料方面的法律、法規條文、組織飼料行業產品的質量檢測、監督工作;承辦飼料經營許可證審批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飼料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飼料行業重大示範項目、基建項目的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承擔飼料行業統計工作。
醫政藥政科
監督執行獸藥的有關法律法規;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證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獸醫、獸藥標準;負責全縣範圍內生產和進入我縣的獸藥及獸用藥械產品的登記和管理工作;審核發放獸醫從業許可證及獸藥經營許可證;對全縣的經營業戶進行管理。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或依據法律授權開展畜牧獸醫行業的行政執法。
防疫監督科
貫徹《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動物疫病控制規劃和工作計畫,起草動物疫病控制配套規範性檔案;擬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負責動物防疫員、檢疫員等獸醫從業人員培訓;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和監督;負責全縣疫苗和防疫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撥;負責組織對飼養、生產、加工、儲藏、流通等環節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獸醫衛生監管;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移動控制、檢驗檢疫管理工作;負責向上級部門申報項目,監督項目的落實;監督全縣動物防檢疫證章、票據及免疫標識管理;掌握全縣動物防疫與疫情動態,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預防、控制和撲滅;組織實施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組織實施動物防疫監督與違法案件查處;指導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縣動物疫控中心的業務工作;承擔縣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鄉企與農產品加工管理辦公室
承擔省、市縣域辦及縣委縣政府關於縣域經濟突破的各項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關於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和決定;負責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縣域經濟突破各項工作,搞好縣域經濟突破戰略發展規劃;針對縣域經濟發展中的問題,進行調研總結。
貫徹落實好省、市、縣人民政府有關農村綜合改革的各項方針、政策;進一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等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農村綜合改革;負責監督檢查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完善和規範村級組織經費保障制度,研究建立政府補助和自我保障結合的長效機制;抓好鄉村債務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後續工作。
負責全縣農產品加工業的各項工作;負責全縣鄉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協調及統計;負責組織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戰略研究,負責組織編制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年度工作計畫,負責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統計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和鄉鎮企業布局最佳化,引導農產品加工業和鄉鎮企業結合小城鎮建設集中連片發展;指導和管理農產品加工示範基地、鄉鎮企業示範區建設;負責指導農產品加工業完善質量標準體系、檢測監督體系、認證體系、信用擔保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鄉鎮企業結合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龍頭企業,配合、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負責鄉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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