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驗徵收指稅務機關對便於查驗的納稅單位和個人,在應稅貨物出廠、出運、到貨、進場時查驗,以核定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應納稅款數額的一種稅收徵收方法。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生產產品、經營商品貨物有據可查的單位和個人。採用這種方法繳稅的納稅人在產品出廠、出運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取各項產品的“查驗證”貼上在包(件) 上,並按規定繳納稅款; 對個體工商戶採購的商品便於查驗的稅務機關可採取到貨或進貨時查驗的方法,以進控銷徵收稅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查驗徵收
- 定義:採取的一種徵收方式
- 詞性:名詞
- 適用於:按次或按批銷售商品的臨時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