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生產指林木栽培、林產品採集和竹木採伐等生產活動的總稱。包括苗圃生產、用材林 (如柏、松、杉、毛竹等) 生產和經濟林 (如橡膠、油桐等) 成林以後的產品生 產。一般不包括各種林木從樹苗定植到交付使用止,由基本建設投資、育林基金或公積金等撥款進行的生產。在國營農 (林)場會計核算中,林業生產通常在“林業生產”帳戶核算。按林業生產成本核算對象設定明細帳。當生產費用發生時,登記該帳戶的借(或增) 方, 當費用轉入出產產品的成本時,登記該帳戶的貸 (或減) 方。年末餘額反映苗圃生產和經濟林生產的在產品成本。林業生產費用通常按各產品設定明細分類帳戶進行核算,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