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1985年9月24日被捕,1986年5月22日被廣東省海南行政區中級人民法院以“投機倒把”罪判處無期徒刑,1986年6月19日後轉瓊山監獄服刑,1986年9月24日保外就醫,1996年11月1日病故。 2004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指令海南省高院對此案進行複查並依法處理。2月26日,省高院宣告林桃森無罪,一個老革命長達18年的冤案得以昭雪。
林桃森,1927年生,海南儋州人,13歲參加革命,15歲入黨,1954年任海南白沙縣縣委書記,“文革”期間被關押數年,1977年任原海南行政區組織部副部長,1982年任部長。1985年9月24日被捕,1986年5月22日...
林桃森,1927年生,海南儋州人,13歲參加革命,15歲入黨,1954年任海南白沙縣縣委書記,“文革”期間被關押數年,1977年任原海南行政區組織部副部長,1982年任部長。1985年9月24日被捕,1986年5月22日被廣東省海南行政區中級人民法院以...
林桃森案始發於“海南汽車事件”期間。1986年5月22日,原海南行政區中級人民法院以投機倒把罪判處被告林桃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追繳非法所得3.6萬元。原判認定,1984年9月下旬及11月中旬,林桃森與李玉林倒賣進口小汽車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