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廢止《松桃苗族自治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3年1月24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13年3月30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批准 。2013年4月10日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廢止《松桃苗族自治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3年1月24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3年3月30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批准2013年4月10日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自治縣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松桃苗族自治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護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松桃苗族自治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護條例》,並報請貴州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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