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財政局

松原市財政局

松原市財政局是松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市財政局設20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原市財政局
  • 隸屬:松原市人民政府
  • 編制:45名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服務承諾,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定。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定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擬定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國有資產和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國家債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制度,依法擬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市直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督查督辦、政務協調、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分析預測全市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監督住房公積金運營,審核分配住房公積金收益;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
(三)財稅法制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審核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退稅和一般性退稅的稅收退庫;代扣、代收和代徵稅款手續費的審核、撥付工作;負責以票控稅的監管工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行政處罰的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職業資格審批職能;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職能。
(五)預算科。負責擬定市本級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全市編制年度預算和市直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匯總年度全市預算;審查和批覆市直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組織執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
(六)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分析及預測;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債、地方債發行、兌付工作;承擔各級針對財政資金的審計檢查接待工作;負責調度市、區國庫資金及專戶資金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擬定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管理武警部隊(含武警消防)財政補助經費和生活補貼。
(八)教科文科。負責掌握教科文等部門業務基本情況;參與教科文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九)經濟建設科。負責經濟建設部門的預算管理工作;制定分管部門的預算編制,監督和分析分管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參與環保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分配使用工作;負責國家、省、市本級各類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經濟建設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
(十)農業科。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定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擬定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鄉鎮財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管理中央和省對鄉鎮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小城鎮發展、基層政權建設等有關專項資金,監督各項涉農財政資金的落實;督查指導我市“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和“村財鄉管”改革工作;指導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
(十一)社會保障科。負責掌握全市社會保障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定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二)糧食貿易科。負責掌握全市糧食、貿易等部門財務管理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糧食、商務、供銷社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貫徹執行全市國有糧食企業、商務、供銷社系統的財務制度、管理辦法;按照有關政策,對糧食、貿易方面的資金和基金進行計算、審核、分配,跟蹤問效、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三)企業科。參與全市產業政策研究工作;參與研究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提出調整建議;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財務制度;負責監管市直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執行相應的財務制度;管理用於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和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辦理市直公交企業虧損補貼和稅收返還的具體工作;歸口管理和分配市級企業下崗職工補助資金。
(十四)國有資產管理科。負責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負責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等項工作。
(十五)非稅收入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稅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市直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編制市本級非稅收入計畫;負責市本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稽查工作;監督執收單位將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負責非稅收入統計和綜合分析等項工作。
(十六)外債金融科。承擔政府融資業務的有關工作;負責政府外債債務的管理;擬定政府外債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承擔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相關業務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擬定外事活動及各類因公臨時和長期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
(十七)會計科。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有關工作。
(十八)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辦公室。擬定政府採購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對政府採購活動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編制年度政府採購目錄;受理市級預算單位採購需求,下達政府採購任務,確定政府採購方式;處理市級政府採購的投訴事項;審核政府採購資金支付結算手續;建設和管理政府採購專家庫。
(十九)城市建設維護科。負責掌握市本級城市建設、公用事業基本情況,並參與其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制定城市建設、公用事業等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並組織實施;編制城市建設、公用事業等收支計畫,研究提出財政支持項目,組織可行性論證分析,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
(二十)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市財政局內各科室及所屬單位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情況;負責財政系統的行風建設;指導財政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等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4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26名(含黨辦主任1名)。機關工勤編制4名。

服務承諾

為了加強財政幹部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水平,為建設和諧松原做出貢獻,根據財政部門的職能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改善服務的舉措
堅持文明理財,開展文明辦公、文明視窗創建活動,對涉及財政制度的改革、會計管理改革、會計技術職稱考試和辦證等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民眾比較關注的改革和有關業務工作及時提供改革諮詢和技術服務,實行首辦負責制,凡屬職責內的工作,首辦責任人要熱接待,依法辦理,不推不拖,不屬職責內的事項,要積極受理,並及時轉告有關責任人和相關科室,不能一推了之。對前來辦事人員,禮貌相待,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提高服務水平。
二、依法理財的舉措
堅持依法理財,認真履行財政職能,嚴格按照《預算法》、《會計法》等法律法規組織收入和管理支出,為企業營造寬鬆、公平的環境,堅決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等損害企業及民眾利益的行為。依法確保教育、科技、農業等重點支出,嚴肅查處截留、挪用財政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政務公開方面的舉措
堅持公開理財,實行政務公開,凡不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財政政策、財稅法規、財政職能範圍、職能行使過程、職能運行結果一律予以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款項目和標準實行公示制度,視窗單位實行掛牌服務,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民眾的監督。
四、軟環境重點工作、牽頭部門工作的舉措
堅持科學理財,繼續深入財政部門牽頭的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性採購、“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等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快推進各項財政制度改革和財政信息化建設,從制度上、網路技術上規範分配秩序和財政分配行為。
五、按要求走進直播間,認真解答民眾提出的問題的舉措
積極組織、參加走進直播間活動,認真解答和解決民眾提出的問題和困難,採納民眾提出的好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落實。
六、認真解答民眾提出問題方面的舉措
堅持民主理財,制定和出台重大財政管理規章制度時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採取登門徵求意見、問卷調查、設立留言簿等形式、徵求社會各界和服務單位對財政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反饋意見及時整改,改進工作作風,提高理財能力,按照規定編制部門預算,廣泛徵求社會各界人士和預算單位意見和建議,改進和完善財政管理,充分反映社會和民眾對財政工作的要求。
七、責任追究辦法
堅持廉潔理財,嚴格遵守黨政幹部廉潔自律規則,秉公執法,嚴禁在公務活動中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對在工作中違法違紀、以權謀私的有關人員進行嚴肅查處。
以上承諾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其他事項

(一)稅政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會同市地稅局提出修改、完善稅收法規的建議,提出地方稅收減免及對全市預算影響比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建議,提出市內企業向國家申請特案、個案減免國內稅收和關稅優惠政策建議。市地稅局負責對稅收、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市財政局備案。
(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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