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鄉族自治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東鄉族自治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根據中共臨夏州委辦公室、臨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批轉東鄉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辦發〔2019〕9號)和中共東鄉縣委辦公室、東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東鄉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縣委辦發〔2019〕13號),制定本規定。

東鄉族自治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東鄉族自治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扶貧辦,接受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脫貧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領域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負責處理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縣扶貧辦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東鄉族自治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州及縣委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加強黨對扶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鄉族自治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 隸屬:東鄉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調整,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縣黨委政府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措施,當好縣委、縣人民政府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參謀助手。
(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和縣委、縣政府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擬定本縣脫貧攻堅有關政策,提出本地區相應的實施辦法,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三)牽頭組織脫貧攻堅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為扶貧開發工作提供政策、法規等方面的服務。
(四)制定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編制扶貧開發年度計畫,提出實施規劃、計畫的具體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協調撥付財政扶貧資金及報賬工作。
(五)負責扶貧項目論證、篩選、審查和匯總上報;負責對各項扶貧建設項目進展、資金使用情況跟蹤檢查。
(六)配合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扶貧資金的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和檢查。
(七)加強對全縣扶貧開發的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和辦法,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八)負責制定全縣科技扶貧規劃、計畫;負責全縣貧困鄉村幹部和農民適用技術能手的培訓,搞好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搞好全縣貧困狀況的監測統計,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通報情況。
(九)負責全縣社會幫扶工作,加強對扶貧工作的宣傳、協調,銜接省州有關部門及全縣黨政機關幫扶工作。
(十)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建立上下一致,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扶貧工作機制。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能調整

劃入原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有關脫貧攻堅幫扶工作職責,增加管理全縣幫扶工作力量和駐村幫扶工作職責,承擔縣脫貧幫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縣扶貧辦在脫貧攻堅幫扶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脫貧攻堅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服務和督查考核;負責全縣駐村幫扶工作隊的督查、考核、培訓和表彰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息股)。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草擬機關的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工作報告、請示;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承辦機關各種會議的組織工作;督促各股室對領導交辦的事項、批示的落實並作出報告;承辦人大、政協有關提案;反映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信息;負責扶貧開發辦幹部及工人的培訓、考核、獎懲、離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人技術評定及黨員發展等工作;負責機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黨風廉政、政治理論、綜合治理、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甘肅扶貧“12317”電話舉報事項、資金監管、項目監督檢查、幹部考勤工作;負責對外接待、管理機關財務、房產、資產。負責國扶辦系統及甘肅省大數據信息管理平台動態管理,建檔立卡數據分析、報送、貧困人口進出識別方面的具體工作;負責致富帶頭人、小額信貸系統錄入等工作。
(二)幫扶辦。管理全縣幫扶工作力量和駐村幫扶工作,承擔縣脫貧幫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全縣脫貧攻堅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服務和督查考核;負責縣級領導、縣直及省、州部門在東組長單位、幫扶單位聯繫鄉、村的協調管理及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的選派調整工作;負責全縣駐村幫扶工作隊的督查、考核、培訓和表彰等工作。
(三)計畫統計股。負責全縣扶貧資金項目計畫執行、編制、上報、公開公示、項目建設、項目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效益發揮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配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對扶貧項目資金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和檢查;負責扶貧資金績效評價、互助社資金管理。
(四)社會幫扶股。負責東西協作、光伏扶貧、世行辦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縣扶貧辦核定行政編制8名,工勤編制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核增1名副主任,2020年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後予以核銷)。

其他事項

縣扶貧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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