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等編制而成,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等編制而成,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等編制而成,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和附表、附圖等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編制,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出現的舉報、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以及統計附表、附圖等內容組成。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
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信息公開諮詢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要求,根據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及直屬機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加強對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為指導全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編制和發布,2012年年初,下發了《關於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對年度報告的內容、格式和公布時間提出了明確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發布《銀川市審批服務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統計數據從2022年1月1日...
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有關要求,發布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布泰州市行政審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2年,市行政審批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2年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圍繞生態環境領域重點工作,強化主動公開,規範依申請公開,全面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和解讀回應工作,進一步提升政務新媒體平台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