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東台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 辦理機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法律依據,辦理程式,申報材料,申請條件,承諾時限,

法律依據

辦理程式

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或縣(市、區)局指定的居民身份證辦證點辦理。

申報材料

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辦理。

申請條件

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每證20元;丟失、損壞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每證40元。(蘇價費〔2004〕159號、蘇價費〔2005〕90號)。

承諾時限

二十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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