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申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 法定時限:60日(可延長30日))
審批條件,申請資料,審批程式,
審批條件
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發給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資料
1、《戶口簿》;
2、申領人攜帶經二代證數字相片質量檢測平台檢測合格的相片回執和兩張二代證照片;
3、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沒辦證的除外)。
審批程式
公民攜帶有關材料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屬湘橋區或楓溪區的公民也可到區公安分局戶政視窗辦證大廳)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核對身份證登記項目,公安機關應當在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可以延長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