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歐穩定公約

1999年6月10日,由歐盟發起並主持的東南歐問題外長會議在德國科隆舉行,歐盟成員國、八國集團、土耳其、巴爾幹7國(南聯盟除外) 等3 8個國家的外長以及聯合國、北約、歐洲委員會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代表與會。會議通過《東南歐穩定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南歐穩定公約
  • 外文名:Stability Pact for South Eastern Europe
  • 成立時間:1999年6月10日
  • 成立地點:德國科隆
公約簡介,成立過程,宗旨內容,主要活動,塞拉耶佛會議,薩格勒布會議,布加勒斯特會議,斯科普里會議,

公約簡介

中文名:東南歐穩定公約
英文名:Stability Pact for South Eastern Europe
成立時間:1999年6月10日
成立地點:德國科隆
成立會議:東南歐外長會議
成員國:歐盟國家以及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馬其頓、波赫、克羅地亞、斯洛維尼亞、土耳其、匈牙利、俄羅斯、美國、塞蒙和摩爾多瓦等國。

成立過程

2006年5月,《東南歐穩定公約》圓桌會議同意該公約到2008年初停止運作,並由“地區合作委員會”取代。

宗旨內容

其宗旨是通過在東南歐地區加快市場經濟發展及建立地區性安全協作關係等措施來實現該地區的長期穩定與安全。為實現上述目標,與會各方在公約中表示將推動地區經濟建設,建立市場經濟;促進該地區國家間及該地區與歐洲和世界其他地區間的經濟合作;打擊有組織犯罪、腐敗、恐怖主義、刑事犯罪及其他一切非法活動;防止因戰爭或內部動盪等原因出現的難民現象;保障難民自願安全返回家園並援助當地接受難民的國家;為促使東南歐國家實現政治、經濟和安全結構的一體化創造條件。公約還闡明了歐盟、北約、聯合國和歐安組織等國際機構及美、俄在實現該地區和平穩定中應承擔的作用等。

主要活動

塞拉耶佛會議

1999年7月29日,為期一天的東南歐地區國家首腦會議在波赫首都塞拉耶佛舉行,它是首次《東南歐穩定公約》首腦會議的組成部分。1999年7月30日,《東南歐穩定公約》首腦會議在波赫首都塞拉耶佛舉行,東南歐國家、歐盟國家、美國、俄羅斯、日本等56個國家領導人和國際組織代表與會。南聯盟黑山共和國總統久卡諾維奇和塞爾維亞共和國反對黨代表以“來賓”身份參加會議。南聯盟領導人未被邀請與會。會議通過一項“塞拉耶佛首腦會議宣言”,要求防止發生新的戰爭和難民危機。會議還提出了向與南聯盟有離心傾向的黑山共和國提供援助的具體措施。
此次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制定重建巴爾幹計畫,但會議卻以南聯盟總統米洛舍維奇拒絕《東南歐穩定公約》的基本原則為由把南斯拉夫排除在外。會議通過了一項保證要促進東南歐和平、安全與繁榮的宣言,要求建立一個“不可分割的、民主的與和平的歐洲”,使所有的東南歐國家同“歐洲-大西洋一體化”,這充分表明了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對東南歐地區發展的基本原則和願望,標誌著由美國為主導制定的《東南歐穩定公約》進入實施階段。

薩格勒布會議

2000年9月11-13日,東南歐穩定公約議長會議在克羅地亞首都薩格勒布舉行,共有39個國家和歐洲議會等國際組織的代表與會。會議的主題是議會在執行穩定公約和加強歐洲及大西洋一體化中的作用。會議通過了薩格勒布宣言,強調東南歐穩定的條件是確保難民重返家園,呼籲國際社會提供資金支持,要求優先發展交通、能源等方面合作。宣言指責南聯盟總統米洛舍維奇是導致地區動盪的根源。

布加勒斯特會議

2000年10月25-26日,《東南歐穩定公約》成員國會議在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舉行,與會者就加強經貿合作,對付非常規威脅,反對團伙犯罪、武器走私、非法移民等達成共識。會議上,南斯拉夫被正式接納為該公約全權成員國。

斯科普里會議

2001年2月23日,東南歐國家首腦會議在馬其頓首都斯科普里舉行。會議決定吸收波赫為穩定公約正式成員,並恢復南斯拉夫的成員資格。會議討論了地區經濟合作問題,並就建立巴爾幹地區自由貿易區達成了一致。6月28日,摩爾多瓦被接納為東南歐穩定公約正式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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