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區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富陽特色健康服務業發展。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精神衛生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精神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愛國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承擔全區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全區牽頭工作。
(七)負責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指導推動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實施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落實計畫生育政策。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工作,健全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負責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衛生相關科研項目和重點學科建設。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推進智慧醫療等信息化項目的套用。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
(十)組織制定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一)負責區幹部保健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級及以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健康富陽戰略,深化醫療衛生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重點,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要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衛生服務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推動衛生健康事業和產業的協調發展。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實施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價,完善重大人口政策決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2)區衛生健康局參與制定並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全區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協調全區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分工。(1)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調整、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接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處置。(2)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衛生監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檢測發現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不合格產品的,及時通報區衛生健康局,由區衛生健康局依法處理。(3)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體系,完善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富陽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富陽分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委的日常工作責任。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制度建設、綜合調研、會務、接待、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牽頭開展衛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指導系統信訪維穩、文明單位創建活動。
組織人事科(黨群科)
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和統戰工作。承擔區幹部保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區級及以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財務基建科(會計核算中心)
擬訂衛生健康財務管理規範,指導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機制改革。負責醫療衛生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監督、指導、協調及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的預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非稅收收入、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指導、監管下屬單位財務工作。擬訂系統基本建設項目計畫,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重大維修項目的管理、監督、指導、協調及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衛生健康信息統計工作。
行政許可科(政策法規科)
承擔重大決策、規範性檔案等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權力清單、普法宣傳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承擔本部門“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承擔衛生許可、執業許可、再生育審批等行政審批工作。綜合協調本部門有關科室規範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參與行政審批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投訴的調查工作。
科教信息科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及相關規章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等工作,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生、鄉村醫生等培訓和業務骨幹進修、崗位培訓、繼續醫學教育等工作,協調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衛生健康科技協作;實施醫學重點學科、專科專病中心建設和科技項目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承擔藥物臨床試驗、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和倫理審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區域重大衛生健康信息化項目建設,指導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建設運營維護工作。
醫政科(中醫管理科)
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織擬訂全區醫療衛生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全區醫療行業管理的相關政策、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推進基層醫療衛生、護理、康復事業發展。承擔獻血、用血管理工作。承擔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指導、協調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區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和中醫藥人員、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安全、醫療服務等行業管理政策、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中醫藥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繼承、傳播、發展,指導和協調中醫藥交流、推廣、套用和中醫藥合作。指導全區民族和民間醫藥工作。
公共衛生管理科(衛生應急辦公室)
組織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精神(心理)衛生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衛生健康應急能力建設,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傳染病防控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協助監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推進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區公共衛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等監督管理,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政策,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人口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負責人口統計及孕情監測工作,監測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監測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指導基層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流動人口管理區域協作工作。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機制,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老齡健康科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健康促進和評價科
承擔健康富陽戰略協調推進和評估工作。組織擬訂愛國衛生、健康富陽政策措施,並組織協調、指導實施。指導、推進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教育與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全區牽頭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健康富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民營醫療機構管理科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落實鼓勵社會資本辦醫各項配套政策,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健康規範發展。建立民營醫療機構綜合監管聯防聯控機制。承擔民營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民營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安全評價。參與民營醫療機構醫療糾紛調處。指導民營醫療機構行業自律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 蔣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