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最佳化招投標分類管理制度,提高招標投標效率,降低市場成本,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杭州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68號)、《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營造務實高效政務環境的實施意見》(市委辦〔2012〕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 法規分類: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
  • 頒布日期:2013-06-07
  • 實施日期:2013-07-20
  • 文號:杭政辦函〔2009〕68號
杭府法審告[2013]13號,相關細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

杭府法審告[2013]13號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你委上報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杭建市發〔2013〕205號)已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浙政令[2010]275號)和《關於印發〈杭州市市政府部門及區、縣(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法律審查備案暫行辦法〉的通知》(杭府法[2012]19號)的規定,準予公布。
你委的該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省三統一”編號為:ZJAC16-2013-0004,請在印製和發布該行政規範性檔案時,把這個編號頂格編排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3年6月26日
杭建市發〔2013〕205號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
杭州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
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含開發區)、縣(市)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杭州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已通過市政府法律審查,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6月7日
杭州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
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相關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最佳化招投標分類管理制度,提高招標投標效率,降低市場成本,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杭州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68號)、《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營造務實高效政務環境的實施意見》(市委辦〔2012〕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是指項目投資總額5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不含)以下的,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第三條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
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市市級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區級以下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發包活動應當在政府統一的招投標交易場所進行。

第五條

本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發包提倡總承包招標;為提高招標效益,降低招標成本,鼓勵有條件的招標人將多個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項目合併發包。
招標人多項目合併後金額超過200萬元的,招投標活動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第六條

招標人或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統稱招標人)應完成施工圖設計後,方可申請招標核准。
招標人辦理招標核准時,須向招投標監管機構提交招標核准登記表、立項批覆、初步設計批覆或方案批覆、開戶銀行資金證明等其它相關資料。

第七條

招標人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三個工作日前將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送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招標人確定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檔案所需時間,自招標檔案發布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7日。
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一律採用資格後審方式,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應當載明資格審查條件。資格審查條件僅限於企業資質(含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建造師資格要求。

第八條

招標人應及時將經備案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在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網、公共資源交易網等相關網站上公布。招標人應對發布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
潛在投標人按照招標公告載明的時間在相關網站獲取招標公告、招標檔案及其他資料。
招標公告、招標檔案的發放採用不記名方式,時間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有關知情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檔案或圖紙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招標人不集中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潛在投標人可自行前往現場踏勘。招標檔案中應當明確告知招標工程具體位置、周邊環境以及踏勘方式;招標人應在現場設定足以識別的相應標識,以方便投標人了解現場情況。

第十條

投標人經現場踏勘以及理解招標檔案、施工圖紙中產生的疑問,按招標檔案要求於投標截止三日前登入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網,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標答疑專區”中提出疑問。
招標人須對提疑截止時間內所有投標人的疑問進行解答,並將經備案的招標答疑於投標截止兩日前在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網和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第十一條

投標人依據招標檔案及相關規定要求編制投標檔案和交納投標保證金,並按規定時間、地點遞交投標檔案。
投標人編制投標檔案可以不含技術標書(但招標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十二條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應當按照招標檔案規定的開標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標會議,並配合招標人現場核驗身份。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應持企業、個人IC卡到開標現場刷卡確認。

第十三條

投標檔案遞交截止後,由招標人當場開標,公開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施工工期,資格情況、項目負責人條件等相關情況。同時對參與投標的施工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按杭州建設信用網企業及人員信息進行核對,形成資格審查報告。

第十四條

投標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二)未按招標檔案要求密封的。

第十五條

投標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廢標處理:
(一)無單位蓋章並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二)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三)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檔案,或在一份投標檔案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的,按招標檔案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四)未按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五)投標報價高於投標限價的;
(六)投標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與開標時提供的名稱不一致的;
(七)提出了不能滿足招標檔案要求的工程驗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
(八)不滿足法律、法規、規章及現行招投標管理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評標前招標人應對投標人的商務標書進行清標,形成清標報告。清標報告將作為商務標評審的依據。
前款所稱的清標,是指招標人使用清標軟體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各投標單位的商務報價進行匯總分析,審核投標人商務標書的重大偏差。

第十七條

清標發現投標報價存在改變招標檔案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錯誤達到或超過原總報價一定比例等重大偏差的,投標人的投標應予廢除。

第十八條

本市國有投資小型工程施工招標的招標人可以自主選擇下列方式確定評標、定標辦法:
(一)合理低價法(二次平均值法)。中標人的投標應當能夠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接近投標人投標報價的二次算術平均值。
(二)經評審最低投標價法。能滿足招標檔案實質性要求,且投標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人。
招標人應在招標檔案中明確具體採用的評標辦法,評標辦法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第十九條

評標工作在清標結束後即時進行,招標人按招標檔案要求自行組織評審,並出具評標報告。
招標人也可按相關規定,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組成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審。

第二十條

招標人應按排序推薦3名中標候選人,經評審有效投標人少於3家時(不含3家),招標人認為明顯缺乏競爭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第二十一條

招標人按照規定對招標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日。

第二十二條

招標結束後7日內,招標人應將資格審查報告、清標報告、評標報告、中選單位的投標檔案副本等資料報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第二十三條

經公示無異議,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招標人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個工作日後,退還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中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應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施工契約。若中選候選人放棄中標的,則按推薦排序依次替補。
中選候選人非不可抗力因素放棄中標的,市建委將按相關規定予以通報,暫停其一定時間內參與政府投資工程的投標資格。

第二十五條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存在不良行為的,取消其本項目的中選資格,由市建委視情節根據《杭州市建築業現場與市場聯動管理辦法》(杭政辦〔2009〕4號),暫停其一定時間內參與政府投資工程的投標資格。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7月20日起施行。以往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抄送:省建設廳、省建管局,市府辦城建城管處、市法制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6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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