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杭州市殯葬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杭州市殯葬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杭州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01.14
  • 實施時間:2002.01.14
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對《杭州市殯葬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刪去第四十條。
二、刪去第四十一條。
此外,根據本決定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殯葬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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