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斌

李顯斌

李顯斌,多用於人名,最為知名者為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飛行員李顯斌(1937—2002),山東省陽信縣人,1965年,他駕駛1架伊爾-28噴氣式轟炸機從杭州筧橋機場起飛(機號0195),開槍打傷領航員李才旺,後在台灣桃園機場迫降投敵,台灣方面將3人封為“義士”,李顯斌獲得2500兩黃金“獎勵”並加入台灣空軍;1990年以上校軍銜退役;1991年12月,李顯斌從加拿大回到家鄉探母,離境前在青島被捕,1992年6月26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判處李顯斌15年有期徒刑;2002年獲假釋出獄,同年12月在上海病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顯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省陽信縣銀高鄉郭名太村
  • 出生日期:1937年3月
  • 逝世日期:2002年12月17日
  • 職業:原台灣空軍上校
早年經歷,叛變投敵,晚年歲月,

早年經歷

李顯斌(1937—2002),生於山東省陽信縣銀高鄉郭名太村一個貧苦農民家裡。
李顯斌(右)在台灣與蔣介石合影李顯斌(右)在台灣與蔣介石合影
儘管生活貧寒,但父母、叔伯把他視為掌上明珠,百般溺愛,省吃儉用供他上學,在他11歲時還早早給他娶了個大五歲的媳婦,並育有一女(因受李顯斌叛逃牽連,李顯斌的女兒文革後期死於山東某監獄);這一切,使他自幼養成了自私任性和貪圖享受的個性。
1955年3月,李顯斌應徵入伍,翌年7月,進入空軍某航空學校學習飛行,當時,這一訊息轟動了銀高鄉十里八村,李家為此風光一時,鄉親們也為窮鄉僻壤能出一個飛上天的“金鳳凰”而驕傲。
剛穿上軍裝的李顯斌春風得意,躊躇滿志;但是,從小嬌生慣養的他,面對部隊緊張艱苦的學習、訓練,缺乏自覺磨練的意志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叛變投敵

1965年11月11日,時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8師22大隊飛行員的李顯斌駕駛1架伊爾-28轟炸機從杭州筧橋機場起飛投敵,在飛行途中李顯斌開槍打傷領航員李才旺,駕駛飛機在台灣桃園機場降落時,尾艙通信員兼炮手廉保生拿隨身配戴式手槍朝自己胸口開槍自殺。
李顯斌與張美雲的婚禮照李顯斌與張美雲的婚禮照
台灣方面後將3人全部封為“義士”,李顯斌獲得價值280萬新台幣的獎金,並加入台灣空軍,娶張美雲為妻,以上校軍銜退役,移居加拿大。
李才旺則在台灣空軍短暫服役後於1983年退伍,隨即赴美定居;後來,李才旺取得中國政府的諒解,返回大陸發表抨擊台灣當局言論,台已拔除其“義士”之名——成為極少數叛逃台灣又回歸大陸的人。

晚年歲月

李顯斌1990年自台灣軍方退休後移民加拿大,因黃金被老婆拿去投資失敗血本無歸併把其妻告上法庭而與張美雲離婚,在加拿大娶了中國大陸女子潘烈華為妻。
李顯斌叛逃時駕駛的伊爾-28轟炸機李顯斌叛逃時駕駛的伊爾-28轟炸機
1991年,李顯斌聽說在山東的老母病了,他研判形勢,認為已過了將近30年,應該不會有事。
1991年12月16日李顯斌攜妻子潘烈華從加拿大返回到山東老家,見到了分別多年的老母及其他親人,百感交加;但李顯斌於26日準備乘機去香港返回加拿大時,公安部門在青島機場將其扣留隨即逮捕,其妻潘烈華一人返回加拿大。
李顯斌交代完投敵事實後,大陸確認廉保生沒有叛逃行為,是開槍自殺,推翻了台灣方面的“飛機尾部先著地廉保生被搓死”的宣傳謊言,取消了對其30年的叛逃罪名,恢復名譽,並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1992年6月26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以“叛變投敵罪”判處李顯斌15年有期徒刑,他的母親也在他被捕後不久去世。
2002年5月14日,李顯斌因患胃癌獲假釋出獄,同年12月17日病死於上海,遺屬張美雲及其兩子將其骨灰帶回台北,在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行了“公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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