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明(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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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明,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金明
  • 國籍中國
人物事件,依法雙開,

人物事件

經查,李金明在任岐山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期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支付個人消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且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情節嚴重,涉嫌受賄、貪污犯罪。

依法雙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給予李金明開除黨籍處分;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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