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強(永德縣大山中學原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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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強,曾任永德縣大山中學校長。

2020年9月21日,經永德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李茂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茂強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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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李茂強,曾任永德縣大山中學校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10月,永德縣大山中學原校長李茂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永德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年10月,永德縣紀委監委對永德縣大山中學原校長李茂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李茂強在擔任永德縣大山中學校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用套取、截留的資金多次為教師購買工作服,多次購買煙、酒等物品用於學校日常開支和個人消費;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套取、截留學校資金、食堂資金、學生生活補助等資金作賬外支出,私設“小金庫”;涉嫌職務犯罪,貪污公款,數額巨大。
李茂強身為黨員幹部、學校校長、人民教師,理想信念缺失,無視黨紀國法,敗壞職業道德,將公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違紀違法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2020年9月21日,經永德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李茂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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