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梅(原坪上玻璃廠廠長兼黨委書記)

李洪梅 男,漢族,1938午生,1955年參加工作,1982年任坪上玻璃廠廠長兼黨委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洪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個人成就,

個人成就

上任後,帶領全廠幹部職工艱苦奮戰,8個月建成了一座年產5000噸日用玻璃的企業,當年建廠、當年投產。為滿足市場需求,他們又堅持邊生產、邊改造,先後建成年產1萬噸、2萬噸、4萬噸日用玻璃生產線,達到了年產10萬噸的規模,被省一輕廳譽為“坪上速度”,並號召全省一輕工業學習坪上玻璃廠“投資少、見效快”的創業精神。
企業實行廠長負責制、經營承包責任制後,李洪梅認真借鑑國內外企業管理的經驗,提出了企業管理“三大要素”,即指標、考核、獎懲.三者缺一不可。
同時,在企業率先推行了幹部聘任制、工人契約制和記分工資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從而調動了全廠幹部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年年完成或超額完成地區下達的承包任務。
在成績面前,李洪梅沒有停止不前,他和廠領導班子成員一起分析了國內日用玻璃生產和銷售狀況,把生產高質量的玻璃瓶作為目標,進而將產品打入國際市場。
1989年,李洪梅等不怕困難,多方爭取,在國家經貿部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跑成了252萬美元的日本“黑字環流”貸款,然後又從荷蘭、德國、瑞典、英國、美國引進了具有的年代末國際先進水平的窯爐及燃油自控裝置等,使坪上玻璃廠的裝備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
從此,他們的產品便源源不斷地運往國內十幾個省市的200多個廠家,並出口韓國、緬甸、澳大利亞、美國及東南亞、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年創匯達500萬美元。
1992年,李洪梅審時度勢,又提出了開發新產品的構想。他們發動全廠幹部職工,迎著困難上,靠艱苦奮鬥解決了一個個經濟上的難題,靠科技越過了一道道技術上的難關。
經過一年的時間,開發了蒙砂瓶、刻花瓶、烤花瓶、彩色噴塗瓶、印花瓶、小晶瓶、高檔異型瓶等200多個品種,豐富了我國日用玻璃品種,為名酒名菜的包裝提供了更加廣闊的天地。如今,坪上玻璃廠產品品種已達10大系列300多種。1995年,全廠完成銷售收入10577萬元,實現利稅2080萬元,一舉奪得全國同行業生產總值、品種質量、出口創匯、經濟效益4個第一,被命名為“全省明星企業”。 李洪梅出色地完成了黨和人民交給他的光榮任務,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做出積極的貢獻。
1989年,他被授予“省級勞動模範”稱號,
1994年被省一輕廳評為“明星企業家”,
1995年被命名為“全國最佳形象企業管理者”。
1996年5月,又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2000年11月23日,莒南縣法院審判庭,國徽高懸,旁聽席坐滿了民眾,臨沂市中級法院法官莊嚴宣判:“一、被告人李洪梅犯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繼續追繳被告人李洪梅挪用公款不能歸還的765137.97元及貪污、受賄不能歸還的386048.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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