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憲卿

李憲卿(1506年11月26日—1562年5月24日),字廉甫,號羅村,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人,明朝中期官員。

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授南京吏部主事,歷郎中,遷江西參議。轉山東副使、備兵臨清,進湖廣參政,歷河南按察使。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地方兼贊理軍務。因奉天殿火災燒毀,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總督湖廣川貴采木。嘉靖四十年(1561年),以采木事竣,詔回京協理院事。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因病乞歸。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四月,李憲卿去世,享年五十七歲,贈右都御史。

基本介紹

  • 全名:李憲卿
  • :廉甫
  • :羅村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
  • 出生日期:1506年11月26日
  • 逝世日期:1562年5月24日
  • 逝世地:山東兗州府東平州(今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
  • 最高官職:左副都御史
  • 贈官:右都御史
人物生平,早年經歷,登科入仕,督撫湖廣,卒于歸路,主要影響,歷史評價,軼事典故,敬愛親疏,江陵寬吏,遜謝周公,廉潔不苛,人際關係,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正德元年十一月十二日(1506年11月26日),李憲卿出生於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李憲卿的家族世代居住在羅巷村,以耕作為業。父親李玉最初遷居到縣城,膝下只有李憲卿這一個兒子,便讓他跟隨博士學習。御史蕭鳴鳳看到李憲卿,對他的儀態深感驚奇,說:“此子日後必成大器,我無需再看他的答卷了。”當時有個叫吳中英的長者,頗有識人之明,也常稱讚李憲卿,認為他是可以擔當重任的人才,如同宗廟中盛黍稷的瑚璉之器。李憲卿一向注重自我修養,喜歡與有名望的才俊交往,對那些平庸之輩則不屑一顧。
嘉靖十三年(1534年),李憲卿參加應天府鄉試,考中舉人第十一名。後來又在禮部會試中落榜,不久之後,他的父親去世,他因此回家守喪。

登科入仕

嘉靖十七年(1538年),李憲卿赴京參加科舉,被賜予進士出身。
嘉靖十八年(1539年),李憲卿被選拔為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之後逐步晉升為郎中,在司內任職的官吏無不感念他的恩德。任職九年期間,當時的吏部尚書聞淵宋景都對他十分賞識。後來,他升任為江西布政司左參議。
在江西地區,雖然各縣的田土面積相差不大,但稅收的多少卻極為懸殊。例如,南昌和新建兩縣,地域不過百里,且多山多湖,稅糧卻高達十六萬石;而廣信縣六萬石,贛州縣十萬石,都遠低於南昌、新建;至於南安四縣,稅糧更是只有二萬石。三郡二十縣的稅糧總和還比不上南昌、新建兩縣。巡撫和副都御史商議要均衡稅收。當時,他擔任糧儲道的職務,負責制定均衡稅收的法規,他的方法既公平又簡便。原來,國家初建時,為了逐一平定割據勢力,田賦制度往往沿襲了舊有的習慣。有人評論說,蘇州的田地面積不及淮安的一半,但蘇州的賦稅卻是淮安的十倍;淮陰、松江兩縣的稅糧與京城附近八府一百一十七縣的稅糧相當,這種不均衡的現象十分嚴重。過去吳郡也曾嘗試均田,但僅限於一郡之內,而且破壞了原有的兩稅法,暗中增加了稅額,百姓深受其苦。相比之下,江西的均稅法更為合理,只可惜在其他地方未能得到推行。
後來,李憲卿升為山東按察司副使,負責臨清的軍事防務。在此之前,賊寇逼近京城,又多次揚言要從井陘口入侵掠奪臨清。臨清是漕運的要道,商賈雲集,人心惶惶,但他卻處理得從容不迫。有人建議為他調換崗位,他卻說:“哪裡會到那種地步呢?”在邊境上屯駐了數萬軍隊,他調度有方,賊寇最終也沒有來犯。師尚詔在河南反叛,率軍打到五河,兵敗後逃散,只剩下他和少數騎兵逃到了莘縣,最終被擒獲。他在臨清任職三年,商人和百姓都稱讚他簡樸寧靜。李默從吏部被罷官回鄉,路過臨清時受到了一些怠慢,但他卻特別熱情地慰勞並贈送禮物。李默非常高興,感嘆道:“李君不是世俗之人,我因此更加了解他的為人。”恰逢朝廷召回他,李默當天就推薦他升任湖廣布政司右參政。景王被封在漢東,但還未到封地就任,明世宗下詔命令在德安建造王府,由李憲卿負責監管這項工程。後來又因承天要修建祾恩殿,李憲卿又被升任為河南按察司按察使。

督撫湖廣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李憲卿升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地方兼贊理軍務。 他上奏了水災的情況,請求免除和緩徵受災地區的稅賦,並親自前往鄂渚、雲夢等地巡視安撫受災民眾。當時,東南地區正動用軍隊抵禦日本入侵,軍府發出緊急文書,調集保靖、容美、桑植、麻寮、鎮溪等地的土兵三萬二千人。他們行軍所經之處,糧倉和供應都安排得十分充足。但李憲卿因此上奏說,土兵們各有自己的守衛區域,不應調動過多兵力,這次調動不僅無益,反而浪費了糧食儲備。後來,這些土兵返回時,經常搶掠內地人口,李憲卿立即發布公文進行搜查審問,並將被搶掠的人口全部送回了他們的家鄉。此外,顯陵發生大洪水,沖毀了二紅門和黃河便橋,而且先帝的龍飛、慶雲宮殿也受到嚴重破壞,李憲卿上奏請求加以修繕,並建立了元祐宮的碑亭。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正好奉天殿遭遇火災,明世宗特命大臣在江陵開設官府,總督湖廣、四川、貴州三省,負責採辦大木料。工部侍郎劉伯躍原本已接受此命,但因守喪而離職,明世宗特地命令李憲卿升任左副都御史接替他的職務。在此之前,明世宗為了遵循古代制度,決定建造九座宗廟,同時西苑內還建有供奉神仙祈求長壽的宮殿以及眾多珍貴的亭台樓閣,每年都會有新的建築項目,這極大地消耗了來自四川和荊州的木材資源。當李憲卿到任後,發現近水的地方已經沒有高大的樹木可供採伐了。於是,他下令從巴地、庸地、僰道等地轉運木材,經過荊州、岳陽,再到達東南的川地,親自往來督促,深入偏遠之地搜尋木材,因此,萬山之中的樹木逐漸得以採伐出來。然而,皇宮紫禁城內的建築,按照舊制需要極為珍貴的木材,其規格與永樂年間所用的金柱圍長相匹配,但終究難以找到完全合適的。
李憲卿於是上奏說:“我親自督率郎中張國珍、李佑,副使張正和、盧孝達等人,他們各自負責守巡工作。同時,參政游震得、副使周鎬、僉事於錦等人,先後深入永順卯峒梭梭江等地;參政徐霈、僉事崔都進入容美;副使黃宗器進入施州金峒;參政靳學顏進入永寧迤東蘭州儒溪;副使劉斯潔進入黎州天全、建昌;董策進入烏蒙;參政繆文龍進入播州、貞州、酉陽;僉事吳仲禮進入永寧迤西落洪班、鳩井、鎮雄;程嗣功進入龍州;參政張定進入銅仁省溪;參議王重光進入赤水猴峒;僉事顧柄進入思南潮底;汪集進入永寧順崖。此外,湖廣巡撫右僉都御史趙炳然、巡按御史吳百朋也各自先後親自前往荊州、岳陽、辰州、常德等地。四川巡撫右副都御史黃光升則巡視了馬重夔等地,巡按御史郭民敬巡視了邛州、雅州。貴州巡撫右副都御史高翀巡視了思州、石阡、鎮遠、黎平,巡按御史朱賢巡視了永寧。同時,水路官員也親自前往涪州,六月間又上溯至瀘州、敘州。然而,巨大的木材往往生長在深林幽谷、高崗密林、人跡罕至之處,需要數百年才能長成合抱之木,而且其中很多還是空心的。過去,尚書宋禮以及近年的尚書樊繼祖、侍郎潘鑒,他們所能採伐到的超過一丈粗的木材也不過幾株而已。如今,三省已經採伐到丈圍以上的楠木、杉木總計二千餘丈,四五圍以上的也有一百一十七株,相比之前已經是極為出色的成績了。但由於所需木材的規格異常巨大,所以難以找到完全符合要求的。我奉命負責此事,起初擔心搜尋不夠全面,如今已經深入搜尋,知道無法找到完全符合要求的木材,而先前的營建工程也必然有其他的木材來源。因此,我懇請皇上敕令相關部門商議,根據實際情況量材取用,這樣我們才能專心採辦,使大工程早日完成。”明世宗採納了他的建議,命令尋找次一等的木材。
之後,木材的供應也逐漸增加,從江淮地區運往京師的木筏絡繹不絕。然而,明世宗考慮到皇祖時宮殿災後重建用了十年時間才完成,而今才過去六七年,想要等到巨大的木材並不容易,所以宮殿的建造一直沒有確定的時間表。而西邊的工程又突然興起,很多漕運下來的木材都被取用。三省的官吏和百姓為此辛苦了三年,沒有休息的時間。大臣們紛紛上言請求減輕負擔,明世宗也心生憐憫。同時,將作大匠又能巧妙地規劃、削制、粘合木材,展現出極高的技藝,使得現有的木材已經足夠使用。李憲卿懇切地請求停止采木工程,讓荊州、四川的百姓得以休息。使者們在路上絡繹不絕地傳遞著他的請求,言辭懇切而哀傷。然而,工部的大臣們卻堅持要完成這項任務,最終明世宗還是聽從了他們的意見。
工程開始動工前,經過精心占卜選定了吉日。隨後,從各地漕運來的木材數量遠超過先前預計,還有額外的盈餘,總共獲得木材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九根。李憲卿在奏章中極力推崇三位巡撫的功勞,並詳細記錄了從高級官員到小吏的辛勞,說:“包括四川守巡督負責的儒溪之木、播州之木、建昌天全之木、鎮雄烏蒙之木、龍州蘭州之木,湖廣督督辦的容美之木、施州之木、永順卯峒之木、靖州之木。以及在湖南督行期間,從九嶷山購得的木材;荊南則從陝西階州、武昌、漢陽等地購得;黃州則向施州、永順購買;貴州方面則採購自赤水、猴峒、思南湖、㡳、永寧、順崖。還有從雲南金沙江以南運來的木材。總的來說,荊楚地區雖然地域遼闊,但山林樹木較少,採伐工作艱險且路途遙遠,必須等到雨水季節才能進行。特別是施州的石坡亂灘,迂迴曲折達千里之遙;貴陽則地勢險峻,山嶺深峭,木材需從四川的辰大河運送到城陵磯;四川的木材更是要穿越千里之遙的崇山峻岭,穿越岩石峽谷,歷經急灘漩渦的艱險,耗時數月,才能運抵會河。而官吏百姓們在瘴氣毒霧中冒險作業,林木茂密,與毒蛇猛獸同行,萬人齊力呼喊,木材在碾軋中崩裂,鳥獸因驚恐而哀鳴,聲震天地。他們深入百蠻之地,窮盡南方邊陲,所經歷的艱難困苦如此之多。因此,我特意將這些記錄下來,以便後世有所參考。”過去人們稱讚雍州南山盛產檀木和柘木,天水、隴西一帶木材豐富,因此叢台、阿房宮、建章宮、朝陽宮等宏偉建築都得以利用這些豐富的資源建成。金朝在營建汴京新宮時,還特意從青峰山採集巨木,認為這是漢唐時期都難以企及的壯舉,而李憲卿卻成功做到了。在山林資源幾近枯竭的時候,他發掘了自然界的寶藏,為國家的萬年基業做出了巨大貢獻,其勤勉程度可見一斑。
嘉靖四十年(1561年)九月,由於採集木材的任務已經完成,明世宗下詔命令李憲卿返回京城,不久又讓李憲卿去都察院協助處理事務。

卒于歸路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朝廷對全國的官員進行了考核。隨後,李憲卿生病了,於是請求告假休養。病情日益加重,他再次請求回到家鄉,明世宗批准了他的請求。四月二十二日(5月24日),在行至東平安山驛時,李憲卿突然病逝,享年五十七歲。同年秋天,三殿建成,朝廷為了追念他在採集木材方面的功勞,追贈他為右都御史,並蔭庇他的一個兒子進入國子監成為國子生,還按照慣例賜予他祭葬的待遇。

主要影響

李憲卿歷仕二十餘年,其主要政績如下:
  • 江西布政司左參議任上:面對江西地區各縣稅收懸殊的問題,他作為糧儲道官員,成功制定了公平簡便的均衡稅收法規。江西地區稅收不均現象顯著,如南昌、新建兩縣稅糧遠高於其他縣,甚至超過三郡二十縣總和。李憲卿的舉措旨在解決這一問題,其方法相較於歷史上其他地區如蘇州的均田嘗試更為合理,但未能在更廣泛地區推廣。
  • 山東按察司副使任上:面對賊寇威脅,他展現較為出色應變能力,穩定了人心,並有效調度軍隊防禦,使賊寇未敢來犯。期間還成功協助平息河南師尚詔的反叛,師尚詔最終被捕。李憲卿在臨清任職期間以簡樸寧靜著稱,深受商民讚譽。
  •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任上:關注民生,上奏水災並請求減稅,親自巡視安撫災民。同時,他對軍事調動提出異議,認為調集土兵過多無益且浪費資源,並處理土兵搶掠人口事件。此外,他還負責修繕顯陵受損設施及建立碑亭。
  • 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任上:負責採辦木材以應對明世宗建造宗廟及宮殿的需求。由於近處木材已盡,他組織多地官員深入偏遠地區搜尋,雖取得一定成果,但難尋完全符合規格之材。他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量材取用,獲明世宗採納。此後,木材供應增加,但宮殿建造因材料難求而進度不定。三省官員百姓辛勤勞作,大臣們請求減輕負擔,李憲卿亦懇請停止采木。儘管工部堅持,工程仍繼續,最終木材遠超預期。李憲卿表彰了參與官員的功績,並詳細記錄了采木過程中的艱辛與貢獻,此舉在資源匱乏時為國家建設做出了貢獻。

歷史評價

嚴嵩:公不獨才望逾人,丰采亦足羽儀朝廷矣。(《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引
蕭鳴鳳:是子他日必貴,吾無事閱其卷矣。(《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引
李默:李君非世人情,吾因以是識其人。(《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引
歸有光:為人美姿容,自少衣服鮮好,及貴,益稱其志。(《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

軼事典故

敬愛親疏

李憲卿對母親極為孝順恭敬,每次外出巡行時,都會派人回去問候母親是否安好,回到家中則必定先在堂下向母親行禮。母親習慣吃素食,李憲卿曾多次跪請母親改變飲食習慣,但母親始終不肯,他也就不再強求。他平生從不談論別人的過錯,對於那些他所敬愛的人,他會與他們非常親近;而對於那些他不屑一顧的人,他也從不假以辭色。

江陵寬吏

在江陵任職時,有一次李憲卿派出的官吏因故遲到,他詢問原因,得知是因為官吏正在街市上的店鋪中吃飯,並且沒有騎馬。按照慣例,都察院派出的官吏應該由官府提供糧食和馬匹,但荊州府卻將這些待遇剝奪了。李憲卿聽後說:“那個年輕人只是想在官場上樹立名聲罷了。”於是就沒有再追究此事。

遜謝周公

周復俊從滇南歸來時,李憲卿沒有出去迎接,因為他並不知道周復俊已經回來。周復俊是他的鄉里前輩,因此按照禮節對他進行了責備和勸說。李憲卿於是在仲宣樓設宴款待周復俊,並誠懇地向他道歉。

廉潔不苛

李憲卿擔任官職期間廉潔奉公,不苛刻待人。在他負責採辦的任務中,涉及的銀子多達數百萬兩。這些銀子原本都堆積在官署的堂屋中,但他卻堅決不讓它們進入都察院的門內。他只是將銀子存放在荊州府,並招募商販前來購買,給出的價格遠遠超過市場價,因此人們都對他心懷感激。他在總督任上三年期間,儘管地處邊疆偏遠之地,但百姓卻安居樂業,沒有受到驚擾。這在當時被認為是非常難得的。

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李茂
——
祖父
李聰
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父親
李玉
贈承德郎、吏部驗封司主事,再贈奉政大夫、吏部驗封司郎中,三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母親
杜氏
封太淑人。
平輩
妻子
顧氏
封淑人。
子輩
長子
李延植
國學生。
次子
李延節
縣學生。
三子
李延芳
縣學生。
四子
李延英
縣學生。
五子
李延實
縣學生。
長女
李氏
嫁孟紹顏。
次女
李氏
嫁管夢周。
三女
李氏
嫁王世訓。
四女
李氏
——
參考資料:

史料索引

  •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九·左副都御史李公憲卿傳》
  • 《震川集·卷二十五·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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