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言(1895.11.13--?),字審言,號伯倫,又號紫湖、石橋,河北行唐人。 早年任北京晨報編輯記者,入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後,師從梁啓超、王國維攻讀研究生,繼轉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隨沈尹默、劉半農、錢玄同、馬衡攻讀研究生,隨章太炎、葉恭綽研究文字、書法 。大學畢業後,先後任教於湖北教育學院、華中師範學院(現華中師範大學前身)、北京俄語學院、中央民族學院,歷任教研室主任、教研組組長 。擅書法,兼長文學、教育,旁及工藝美術及建築學 。作品參加紀念淮海戰役勝利35周年書法篆刻展、慶祝國際青年年全國百位書法家作品展 。出版、著述有《孟子的政治思想與經濟思想》、《燕都名山遊記》、《長城明陵遊記》、《漢字書法論稿》、《書法概論》等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慎言
- 別名:李健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寧鄉人
- 出生日期:1895.11.13
- 字:審言
- 號:伯倫
人物生平,曾任職務,
人物生平
李慎言,曾用名李健,1908年12月出生,湖南省寧鄉縣人。其父粗通詩書,管理祖遺田產;其母勤勞賢惠,持家有方。全家生活溫飽有餘。
李幼時讀私塾,背四書五經。中學畢業後考入黃埔軍校第六期步科,與戴笠、廖耀湘等同期,在校集體加入國民黨。1929年畢業,分派到國民黨第八師任四十七團二連排長,參加了蔣介石與閻錫山、馮玉祥的軍閥混戰。1930年7月升任第三師十六團十連連長。1931年2月赴南京國民黨中央軍校憲警班受訓,次年初參加復興社,旋派任南昌國民黨憲兵第四團六連上尉連長,負責軍紀糾察、維持治安。1935年春,李在福州奉中校團附何震之命,配合該團便衣,逮捕了中共福建省委代書記萬永成及數名工作人員。
1936年9月,李調任上海保全第一團第二大隊大隊長,擔任上海警備任務。“八一三”事變爆發後,率部在上海吳淞鎮兩次擊退日軍登入,後因整個戰局不利撤出。抗戰開始後升任七十八師四六四團團長,駐守河南、陝西,擔負黃河沿線防守任務。1939年1月調往西安國民黨中央軍校第七分校,先後任軍官隊隊長、校尉班主任、十七期九總隊總隊長,負責軍官學員的訓練和管理工作。1941年4月調往西南任陸軍一九六師副師長,後代師長,負重慶衛戍之責,保國民政府所在地的安全。任職數年,目睹國民黨軍政腐敗,並接觸到各種時勢言論,有心棄暗投明,卻苦於找不到一條正確途徑。1945年2月調往河南淮陽,任交警十七總隊總隊長。
1946年春夏之交,李奉命率隊到河南確山,參加包圍宣化店之役。其間曾派人到宣化店與王震、李先念接洽,表達願協助中原軍區突圍之意。後因雙方認識不一,未達成協定,遂率部對楊勇所轄的冀魯豫軍區第七縱隊進行了攔截,阻止其南下策應中原軍區突圍。爾後奉命進駐豫東,但拒不執行上級的“三光”政策,避免了當地生靈塗炭。1947年10月調任九十九軍二六八師師長,駐防安徽、江蘇一帶。
1948年底,李率師參加淮海戰役,被擊潰後退往江南,守備長江防線。次年4月在渡江戰役中於安徽廣德被解放軍俘虜。在其後的關押改造中,李初時思想對立,多次意欲自殺,曾主動請求槍斃,並在受到禁閉處罰時絕食五天。1975年3月獲特赦釋放,4月回長沙任湖南省革命委員會參事室秘書,後當選為永興縣政協常委。
1994年12月病逝於湖南省永興縣,享年87歲。
曾任職務
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