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金(淮北市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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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金,男,漢族,山東棗莊人,中共黨校大學學歷。1947年11月生,1965年7月參加工作,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忠金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47年11月
履歷,發展歷史,

履歷

1965年7月在解放軍總參機要學校學習;
1969年1月起歷任解放軍某部譯電員、參謀;
1974年10月起歷任淮南市生產指揮部幹事、副科長;
1976年6月任淮南市手工業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1978年1月任淮南市工交辦公室政工科副科長;
1979年9月起歷任淮南市瓷廠(公司)政治處主任、紀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廠長(副經理)、黨委書記;
1987年9月至1989年8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9年8月任淮南市政府經濟協作辦公室主任;
1990年7月任淮南市潘集區委書記;
1993年7月任淮南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1999年1月任淮北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1年3月起歷任淮北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02年1月至2006年4月任淮北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安徽省政協委員

發展歷史

李忠金,男,原正廳級幹部,歷任淮北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等職。李忠金身為公職人員、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給予他人取得項目開發權及項目拆遷、減免相關費用和緩交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的關照,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201萬元、美元6萬元、港幣6萬元。該案於2011年5月4日由上級檢察院交六安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六安市檢察院於2011年7月26日偵查終結後,依法提起公訴。2011年3月12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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