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時

李全時(1908~1970)大石坬村人。家庭貧農,少年放羊種地,過著饑寒交迫的生活,養成勤勞儉樸的作風。

193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村委員、鄉糧食委員。1936年8月,國民黨對吳堡大圍剿時,被迫自首脫黨。1938年秋,恢復黨籍。1940年吳堡解放,民眾入股集資,政府補助,在李家溝成立起人民合作社。李被選為合作社主任,合作社經營了鹽、鹼、瓷器、煤炭、破紙和廢銅爛鐵的購銷,兼營造紙、抽絲等小手工業,方便了民眾,受到幹部和民眾的好評。他先後六次受獎,出席過綏德分區勞模會議。1943年11月陝甘寧邊區勞動英雄及模範人物代表大會上,朱德總司令在獎狀上題寫:“給以領導合作社的模範工作者李全時同志”,毛澤東主席接見和招待了他。當時他領導的李家溝人民合作社和延安南區合作社的事跡一同刊在1944年陝甘寧邊區出版的《曆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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