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

本溪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是在黨的領導下事統戰理論研究的民眾性學術團體。主管單位為中共本溪市委統戰部,登記機關為本溪民政局。本會是遼寧省統戰理論研究會和本溪市社會科學界聯台會團體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
  • 地區:本溪市
  • 性質:民眾性學術團體
  • 主管單位:中共本溪市委統戰部
機構簡介,主要任務,機構章程,

機構簡介

本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與時俱進。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普及和提高相結合的方法,團結廣大統戰理論工作者和買際工作者以及各有關方面的同志,積極探索統一戰線理論和實踐中的重要課題,活躍、繁榮我市的統戰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統戰工作的深入開展,努力為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服務,為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為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服務,為促進“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祖國服務。

主要任務

1、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制定理論研究規劃。
2、建立和擴大統戰理論研究隊伍,組織統戰理論政策的研究討論,開展統戰理論政策的研究和宣傳教育。
3、指導全市基層統戰理論研究會(組)和橫向聯合組織的活動,樹立先進典型,推廣先進經驗。
4、貫徹省統戰理論研究會和市社科聯有關會議、檔案精神,完成承擔的各項任務。
5、編印刊物、資料,為理論研究提供載體;評選、推薦宣傳優秀論文,協調研究成果的轉化利用。

機構章程

本溪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章程(修改草案)
第一條 性質
本會定名為本溪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是在黨的領導下事統戰理論研究的民眾性學術團體。
本會的王管單位為中共本溪市委統戰部,登記機關為本溪民政局。
本會是遼寧省統戰理論研究會和本溪市社會科學界聯台會團體會員,
第二條 宗旨
本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與時俱進。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普及和提高相結合的方法,團結廣大統戰理論工作者和買際工作者以及各有關方面的同志,積極探索統一戰線理論和實踐中的重要課題,活躍、繁榮我市的統戰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統戰工作的深入開展,努力為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服務,為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為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服務,為促進“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祖國服務。
第三條 任務
1、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制定理論研究規劃。
2、建立和擴大統戰理論研究隊伍,組織統戰理論政策的研究討論,開展統戰理論政策的研究和宣傳教育。
3、指導全市基層統戰理論研究會(組)和橫向聯合組織的活動,樹立先進典型,推廣先進經驗。
4、貫徹省統戰理論研究會和市社科聯有關會議、檔案精神,完成承擔的各項任務。
5、編印刊物、資料,為理論研究提供載體;評選、推薦宣傳優秀論文,協調研究成果的轉化利用。
第四條 會員
本會會員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贊成本會章程的統一戰線工作者、理論工作者和各方面的有關同志,有一定理論基礎和研究能力,本人志願申請,由本單位推薦或本會會員一人介紹,經理事會批准,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各縣(區)、市直各單位統戰理論研究會(組),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第五條 會員權利
1、在本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學術會議和活動,並獲得本會的各種刊物、資料、信息。
3、獲得或接受本會的獎勵和榮譽。
4、對會務工作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並有退會自由。
第六條 會員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按時提供研究論文、調查報告以及有關信息。
3、積極支持和參與市內外統戰理論研究活動,認真完成本會布置、委託、交辦的各項任務。
4、團體會員按時交納會費。
第七條 會員紀律
1、在一年內無故不履行會員義務第一、二款者,經理事會討論批准予以除名。
2、在兩年內無故不履行會員義務第三、四款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八條 會員代表會
會員代表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代表會的任務是:討論和決定本會方針、任務;審查會務工作;制定和修改研究會章程;選舉或調整理事會成員。
會員代表會每年舉行一次。
第九條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本會常設會務工作機構,在會員代表會閉會期間行使會員代表會的職權。
理事會推選出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領導日常會務工作,具體工作由秘書長負責。理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研究會的名譽會長。
理事會成員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的任務是:執行會員代表會的決議;組織學術活動,主持課題攻關、理論討論會和調查研究;發展會員;向會員代表會提出工作計畫、工作報告,並召開年會;評定優秀論文,審定理論研究活動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由常務理事會臨時決定召開。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除由團體會員交納的會費外,主要由主管單位資助,社會各界和海外人士贊助,以及從自辦的經濟實體提取管理費。
十一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在市委統戰部,辦公室設在市委統戰部政策理論研究室。
第十二條 生效時間
本章程由會員代表會通過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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