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院

未成年人法院是國外專門審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的法院。有的國家稱為青少年法院、少年法院、少年法庭等。在英國,未成年人法院專門審理17歲以下兒童或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日本稱為家庭裁判所,專門審判《少年法》所規定的少年保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05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查明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的年齡。裁判文書中應當寫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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