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概述
1.期貨交易和期貨契約的概念。期貨是相對於現貨而言的,期貨是標準化了的遠期商品。期貨交易是與現貨交易對應的概念,指預先簽訂商品等的買賣契約、協定,而貨款的結算和實物的交割要在將來約定的時間進行的一種交易方式。
期貨契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準化契約,期貨契約是雙方進行交易的重要憑證。
會計界對期貨契約有如下基本界定:
①期貨契約中金融期貨部分已被視為一種衍生金融工具被歸為遠期契約、期權、金融互換和金融期貨四類。
②對期貨契約進行核算主體應為買賣期貨的交易者。
③對期貨契約核算的範圍為不含現貨遠期交割的商品期貨和不含有外匯期貨的金融期貨。
④對期貨契約的核算內容進行了分類說明,被分為投機套利和套期保值兩個部分。
2.期貨交易的特徵與業務範圍。期貨交易的特徵是:
(1)期貨契約由交易所制訂、在交易所進行交易。
(2)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契約。契約中的各項條款,如商品數量、商品質量、保證金比率、交割地點、交割方式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標準化的,只有價格是通過市場競價形成的自由價格。
(3)實物交割率低。期貨契約的了結不是必須履行交貨義務,在規定的交割日期前任何時候都可通過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將持有的契約相互抵消,無需再履行交貨的義務。
(4)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付3%-15%履約保證金。
(5)期貨交易所為雙方提供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
期貨交易的業務範圍分兩類,即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商品期貨主要是農產品的穀物、豆類、食品類;肉食產品的各畜禽類;生產資料產品的金屬、石油、木材、橡膠類,以及黃金、白銀類;金融期貨主要包括:利率期貨,即中長短期國庫券,政府抵押債券、商業票據、歐洲美元和地方債券;外匯期貨,即英鎊、日元、加元、歐元等;指數期貨,即蒲耳氏股票指數和選擇權,美元指數、綜合商品物價指數、日經平均指數和香港恒生指數等。
現狀及問題
我國加入WTO,各類企業迫切需要藉助有效的避險手段保護並促進自身發展;期貨市場具有發現價格、規避風險的獨特功能,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風險管理的首選工具。
1.期貨業的現狀。我國期貨規模小職能不健全;營業部泛濫,惡性競爭情況嚴重;“劣幣驅逐良幣”現象比較嚴重。
2.當前期貨經紀業面臨的主要問題:
(1)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突出表現在:一是範圍小僅局限於商品期貨,沒有金融期貨;期貨交易方式單一,沒有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二是交易品種少且布局不合理。三是可以使用期貨市場的需求者範圍小,客戶少,資金來源少,降低了市場流動性。
(2)期貨行業生存困難,期貨市場難以規範發展。市場規模偏小,使眾多期貨企業面臨存亡的考驗。為了生存一些經紀公司不惜以降低手續費、降低保證金比例來吸引客戶,惡性競爭擾亂了市場秩序,增加了市場風險;更有一些經紀公司違規自營或超範圍經營,給期貨市場帶來更多的潛在危害,影響期貨市場的規範發展。
(3)期貨經紀代理業不適應期貨市場快速發展的要求。作為期貨市場主體的期貨經紀代理業,現有的經營規模和經營模式不能滿足形勢發展的需要。規模小、實力弱,與國際期貨經紀業相比差之甚遠,缺乏抗風險能力和競爭能力。
(4)期貨市場難以在改革和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國經過20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95%以上的商品實現了市場化,僅僅幾個商品的期貨已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的需要;期貨市場發展滯後,使市場經濟體系不完善,將影響市場運行效率。我國期貨市場範圍小、金融衍生工具單一,不能滿足證券市場等各種市場發展的需要。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市場要向WTO所有成員國開放,國內市場已經國際化,現有的期貨市場無法滿足國內外企業利用期貨市場的要求,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務。
原因分析
1.對期貨市場的功能與作用認識不足。一些人對我國期貨市場的認識還停留在期貨市場建立初期,只關注當時期貨市場的風險和問題,沒有注意到規範整頓後期貨市場的有序運行,更沒有認真思考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一些行業和產品由於缺乏期貨市場和不利用期貨市場而遭受的風險和損失。弱化了期貨市場的作用,限制了發展。
2.期貨市場的政策約束。我國現有的期貨市場政策,制定的背景是期貨市場初期盲目發展的階段,是針對當時我國期貨市場混亂的特殊情況採取的一些臨時措施,與國際期貨市場的慣例差別很大。隨著期貨市場規範化程度提高,市場已經進入有序運行階段,這些政策已不適應發展的形勢,成為制約期貨市場發展的因素。
3.期貨品種上市機制不順。我國期貨市場的上市品種長達幾年不變,使得期貨市場發展滯後於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關鍵是期貨品種上市機制不順。《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將期貨品種上市的審批權賦予了中國證監會。但實際並沒有按此執行,《
條例》頒布,各交易所研究、申請的待上市期貨品種經過漫長的公文旅行,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結果,中國證監會並沒有審批一個期貨新品種。因此,期貨品種上市機制缺乏規範化、法制化,亟待改進和完善。
政策建議
期貨市場是把潛在風險明朗化,把細微風險放大化,把綜合風險集中化,把未來風險當前化的場所,因此對風險的有效控制是期貨市場的重中之重。
1.調整期貨市場的相關政策。要發展我國期貨市場,需要參考國際慣例,適時調整期貨市場的相關政策,為我國期貨市場提供平等競爭的條件和創造發展的環境。
(1)擴大期貨市場的服務範圍。應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逐步擴大期貨市場的服務範圍。一是增加期貨上市品種,擴大市場規模,滿足更多的行業和商品對期貨市場的需求;二是推出股票指數期貨,將期貨市場服務範圍擴大到金融期貨,迴避和分散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三是研究和探討外匯期貨和利率期貨品種,為將來這些品種的上市做好準備。
(2)擴大期貨市場的服務對象。應該取消企業參與期貨交易的限制,鼓勵企業參與期貨套期保值,允許將其作為投資工具,適度參與期貨投資交易。
(3)放寬進入期貨市場的資金限制。在控制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適當放寬金融資金參與期貨市場的限制。允許期貨標準倉單、債券、銀行存單等有價證券的質押融資,既增加了期貨市場的資金來源,又提高企業優質資產的利用率。
2.必要的政策引導。作為金融服務行業,期貨公司應根據客戶需求,擴大服務空間,進行業務創新,突出特色服務。在業內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全面闡述政策目標以及科學理性的目標實現方式,如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通過兼併重組或是相互獨立的分工協作等等,避免市場盲從。
3.交易制度創新。期貨市場除了具有套期保值的功效外,還是有效的投資工具。由於有大量投機套利者的存在,才使得期貨市場規避風險和發現價格的功能得以充分發揮。因此,有必要在交易制度創新方面進行有益的嘗試。
①建立科學可行的期貨品種上市機制。不斷推出新品種上市,是期貨市場正常運行的主要內容,需要制度化和規範化。
②完善風險控制體系。重視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分層次的風險控制體系。期貨監管部門要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監控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