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又稱因緣,佛教語。《翻譯名義集回·釋十二支》載:“(僧)肇曰前緣相生,也因;現相助成,緣也。”它指助因生果直接間接的串聯條件。佛教認為一切事物均處於因果聯繫中,前者逝去,後者生起,因因果果,沒有間斷,這兩句便由此而來,其認為人的分會離合自有其微妙之因。舊時小說中用以指男女配因緣前定,所謂“千里姻緣一線牽”,如《紅樓夢》第三六回,寶玉知道了齡官與賈薔的情事,自此深悟“人生情緣,各有分定”。
全聯借佛教術語說人生哲理,通過前後句對比,突出緣的權威,從而暗寓感慨,表達人與人之間風雲際會的要倍感珍惜,並以之對人間無緣相識或失之交臂的惆悵與有幸結識或天緣巧合的歡樂,作心安理得的自我慰藉,其為常人習用的舊話,依然不失為一在線上鋒閃爍的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