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傳遞程式指根據各項經濟業務的特點,結合企業組織機構和人員的分工情況,具體規定會計憑證在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的傳遞程式。通過憑證傳遞能夠把經濟業務資料傳送給本單位內部各有關環節,以真實地反映業務完成情況;實行會計監督和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如: 商品(產品)銷售的憑證傳遞程式是: 首先由業務部門開出發貨單一式六份,留其存根其餘交給買貨方到收款處交款,收款員收款後加蓋收訖印章,將提貨單及發貨票交給購貨方到倉庫提貨。
保管員憑提貨單付貨。然後,收款員在當日營業終了時經與業務核對後填制送款單,並將銷貨款送存銀行,在取得送款回單後,連同發貨單的記帳聯、統計聯一併交予財會出納,填制記帳憑證加蓋印章進行帳務處理,並將統計聯交統計部門進行商品流轉統計。正確合理地組織會計憑證傳遞程式,是會計制度設計的重要環節。是加強崗位責任制,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