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會澤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會澤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澤縣監察委員會
- 組織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產生方式:會澤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 負責對象:會澤縣人民代表大會
組織形式,機構成立,
會澤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會澤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會澤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