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會昌縣委、會昌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會昌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會字〔2010〕12號),組建會昌縣縣會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為縣政府主管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根據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地理位置:會昌縣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地圖信息,

職能調整

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的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在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有關規定,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五)承擔有色金屬深加工、氟鹽化工等優勢產業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動全縣工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升級,推進產業集群式發展。
(六)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產、學、研結合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實施,推動先進制造業、軟體產業、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策劃、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核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承擔全縣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工業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船舶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著力協調最佳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十一)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推動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提出促進工業園區發展的意見和措施;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負責組織、指導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及數位化園區建設。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不含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不含政務信息)的開發利用、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信息網路體系建設。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不含政務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協調通信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縣工業發展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工業發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與考核。
(十六)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十七)負責本局和內設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黨群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黨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接待、資產管理、信訪等工作;管理機關財務、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事務及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二)綜合協調股
組織綜合性經濟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擬定有關全縣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制定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協調;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起草工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檔案和報告,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交流與合作,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指導和推進全縣信息化(不含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通信和無線電管理的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發布相關信息;研究提出縣工業發展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工業發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與考核;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擬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推動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
(三)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跟蹤了解巨觀調控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收集反饋工業經濟信息,組織經濟運行動態分析和調查研究,做好經濟運行分析和月報表;抓好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協調經濟運行中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及其他部門與企業的關係;組織實施全縣的企業扶優扶強工作,協調解決生產中的有關問題;配合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做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工業名牌、品牌戰略的實施;承擔食品、醫藥、輕工、紡織、煤炭、裝備、船舶等行業的相關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負責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和出口自營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
(四)企業管理股
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研究提出規模企業轉制的政策、措施;指導和組織實施縣規模工業企業的轉制工作,提出組建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規模企業(國有控股)實施戰略性重組、上市,負責做好企業劃型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減負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和處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承擔全縣節能監察工作;提出全縣現代物流市場的規劃和維護流通秩序政策、規章,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組織和協調市場秩序整頓和規範工作,指導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受理企業的投訴、舉報和信訪,協調有關部門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及轉報;負責組織、指導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及數位化園區建設;指導全縣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培訓計畫;有計畫地開展企業各類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企業引進人才工作以及黨務的有關工作。
(五)技術資源股(行政項目審批股)
擬訂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及重大設備國產化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企業技術創新機制的建設,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貫徹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針、政策;研究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投資技改項目負責審核、上報和協調工作,對企業技改項目進行登記備案或轉報。負責項目庫組織、策劃和編制;研究提出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淘汰落後產能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和規章,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的審核、申報;負責指導散裝水泥發展,牆體革新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轉報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領導信息

曾國華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管理財務、人事、保密,分管黨政辦公室、牆革辦。
朱兆德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工業行業、園區規劃、產業政策、技術交流與合作、信息化服務、通信和無線電等管理,協管綜合協調股,分管和聯繫九二基地辦公室。
朱紹華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企業轉制、上市,現代化管理,節能監察,物流,企業培訓、投訴、舉報、環保等,協管企業管理股、系統工會。
林喜梅 黨委委員、紀檢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協助局長分管工業經濟運行、安全生產、產品質量、項目建設的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實施名牌、品牌戰略,其他行業管理,協管經濟運行股,分管和聯繫縣民營企業管理局工作。
王翼平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以及項目、資金、電子信息產業的備案、申報、審查。協管技術資源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地圖信息

地址:Z744附近

地圖信息

打開百度地圖查看詳情

反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