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宣傳、貫徹、落實黨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和科教興縣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實施全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工業和科技信息產業優惠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科技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嫩江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地點:嫩江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主要科室:黨委辦、辦公室、地震辦公室等
工信局職能,工信局領導介紹,主要科室,

工信局職能

(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環境保護;負責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籌備組織企業參加各種經濟技術展銷會、展示會、洽談會;融資擔保、信用等級評價;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運行生產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市工信委負責安排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歸口管理軟體產業;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的科研開發推廣套用工作,推動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統籌管理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統一協調全縣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傳送網(含有線電視網)的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原縣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法規;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參與研究制定社會誠信體系規劃和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推進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和信用產品的開發推廣套用。
(十三)負責全縣的信息市場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和實施促進產品銷售的辦法;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四)組織制定“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等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科技投資政策和科技三項經費的使用。
(十五)負責科技成果鑑定、獎勵,專利申報,音像市場、技術發明,著作著作權管理的職能。負責全縣民營科技型企業及技術市場的管理職能。
(十六)制定全縣科普規劃,組織開展各類科普教育活動,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對全縣性學術團體進行管理。
(十七)負責全縣地震行政管理的職能。負責本地區防震減災工作。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信局事業單位
制定本地區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的地方法律、法規,制定頒布有關的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制定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並承擔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後縣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格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火山、地震、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管理以地震地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縣級以下重點項目建設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定的抗震設防工作。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指導防震減災有關學會、協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領導所屬事業單位,指導鄉、村的防震減災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地震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交辦事宜。
工信局事業單位——科技情報站
指導專利工作,管理專利發明技術申報;組織協調智慧財產權管理;負責全縣科技信息工作;編撰《嫩江科技》期刊。

工信局領導介紹

黨委書記、局 長:邢廣明 主抓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楊穎 主抓黨群全面工作;分管地震辦、地震監測站、科協工作
副局長:付忠仁 主抓常務工作;分管企業改制、並軌工作;辦公室及臨時性中心工作
副局長:陳之勇 主抓工信局業務工作,具體負責中小企業綜合股、運行調節工作股、規劃投資股,負責園區的整體推進、上報工作,負責信息化推進管理與政策法規股,同時負責企業安全及信訪工作
紀檢書記:崔錫鋼 負責紀檢及科技計畫工作
工會主任:范育偉 負責工會全面工作,分管科技情報站

主要科室

(一)黨委辦
負責黨建工作;負責宣傳工作;負責黨務系統檔案、公函的草擬、收發、登記、協辦、回復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本系統黨代會、黨員大會及有關的座談會、匯報會等;負責了解、督促貫徹執行黨委決議的進程和情況;負責管理和使用黨委的印章、介紹信;負責局管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黨委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關係;負責工會工作、統戰工作、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完成局黨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擬定局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保密、安全保衛、後勤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退養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起草全局性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局裡有關大型綜合材料、調查報告、領導講話及匯報材料等一些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監督執行;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地震辦公室
負責制定本地區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的地方法律、法規,制定頒布有關的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制定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承擔在破壞地震發生後縣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火山、地震、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管理以地震地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縣級以下重點項目建設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定的抗震設防工作。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指導防震減災有關學會、協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領導所屬事業單位,指導場、鄉、村的防震減災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地震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交辦事宜。
(四)中小企業綜合股
研究提出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規劃指導鄉鎮企業布局和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負責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統計分析及成長性企業認定工作;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評審工作。承擔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提出改善各類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引導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各類企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綜合組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建設。負責組織開展創業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支持創業、創新相關政策,培育微小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
參與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巨觀戰略問題的研究及重要目標的制定;擬訂消費品、食品與農產品加工和醫藥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及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全縣民用爆破器材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銷售、統計及安全許可證發放與年審;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初步審驗。
協調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有關問題;負責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管理,組織推進中藥材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和突發事件的醫藥用品生產和調度。
(五)運行調節工作股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日常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生產要素的綜合保障;承擔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工業運行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緊急情況下重要物資調運的交通運輸工作;負責鐵路專用線共用管理;監督全縣鐵路道口建設和管理。
負責對工業企業實施綜合管理;建立與工業企業改革發展相關的工作制度和機制;研究提出改善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的措施和建議。
負責本系統未改制企業的推進,及已改制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基層職工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
負責實施電力生產運行管理和制定使用調控方案及相關業務許可證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方面的建議。
(六)信息化推進管理與政策法規股
擬訂並實施全縣信息化(含電子信息)發展總體規劃,負責全縣重大信息化基礎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及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分配和指配無線電頻率、電台(站)的監督管理。
承擔省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協調計算機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的建設;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建設標準、設計規範;組織協調全縣軟體研究、開發及套用,推進軟體產業的發展;指導套用電子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負責制定全縣信息市場建設與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對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市場建設實行監管,促進全縣社會服務領域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並實行指導監督。負責全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化系統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省、市、縣)工作。
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政府規章草案、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組織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及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組織開展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聯繫工業和信息等行業協會。
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管理幹部、企業中層以上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素質調查研究;負責開展人才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展校企對接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七)規劃投資股
組織擬定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及項目申報、審核、實施、監督相關工作;提出由省、市、縣負責安排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並參與安排管理。指導引進重大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本行業信息及園區建設。
擬訂原材料工業和石化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及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經濟技術協作;參與擬定工業、信息化企業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及工業利用外資的重點領域、重點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工業和信息化項目以及工業、信息化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有關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市場行銷。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污染控制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相關示範工程建設;負責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科普與科技成果股
負責全縣科普教育活動;負責開展學術交流,加強所屬團體之間聯繫促進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結合;歸口管理科學技術協作與交流工作,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技術,加強農村科普隊伍建設,開展民眾性的技術交流、培訓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開展國際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對所屬全縣性學術團體進行管理,對基層科協進行業務指導;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科技人才,參與科技政策、法規的制定;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的申報、登記、獎勵和保密工作;擬定全縣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示範;與有關部門共同管理技術出口和對外科技保密項目;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科教統籌工作,指導鄉鎮企業上項目,提高科技含量。
(九)科技計畫股
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並實施管理;負責指導全縣工業企業和鄉鎮企業的科技工作;編制企業的長期、中期和年度科技計畫組織協調各類企業技術攻關項目的實施;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科技重大專項;負責審查民營科技企業辦廠資格,引導、扶持、鼓勵非國有企業走民營科技企業之路,大力發展民營科技企業;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和開展技術攻關示範試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縣新產品的組織申報、管理等工作。擬訂行業發展戰略,提出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軟體服務業各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軟體、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相關新興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及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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