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的工作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的工作方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1發布,自2011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11
  • 實施日期:2011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執行
  王勝俊院長在2010年度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在破解執行難問題上有新作為,“要著力解決被執行人規避執行問題,適時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為切實改變目前大量被執行人規避執行、嚴重影響執行秩序和效果的現狀,進一步鞏固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定於2011年度在全國法院系統開展有組織、有計畫、有步驟的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動目標
開展本次專項活動,旨在通過制定、落實相關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檔案,建立相關配套措施,以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制度和財產調查制度的完善為著力點,以追查被執行人財產為手段,以嚴厲打擊拒執罪犯罪活動為國家強制力後盾,力求最大限度地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樹立司法權威,維護法律尊嚴,改善執行環境,建立長效機制,在全社會形成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良好氛圍,推動執行工作長遠健康發展。
二、活動安排
本次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總計安排一年時間,劃分為四個階段,循序漸進,逐步推動,突出重點。具體部署如下:
第一階段:宣傳輿論先行
收集被執行人規避執行以及執行法院採取有力措施破解規避行為的典型案例,進行系列報導,形成輿論聲勢,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與重視,營造全社會支持法院治理規避執行行為的良好氛圍。這一階段的宣傳報導於明年第一季度集中進行,力爭使本次專項活動成為明年人民法院整體工作的一個亮點。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已經下發了有關報送反規避執行典型案例的通知,希望各級人民法院按照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第二階段:制定規範檔案
本次專項活動涉及到相關規範性檔案與司法解釋的制定與落實,其中包括《關於在民事執行中反規避執行的若干問題意見》,以及《關於在民事執行中財產申報制度和財產調查制度的若干問題規定》、《關於在民事執行中適用懸賞舉報制度的若干問題規定》、《關於追加或變更執行當事人的若干問題規定》、《關於在民事執行中適用拒執罪的若干問題規定》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上述規範性檔案。
此外,我院2010年度發布的《關於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10〕15號)及《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釋〔2010〕8號)也都是此次專項活動必須進一步貫徹落實的檔案。
第三階段:開展實施行動
以貫徹落實“兩會”精神為契機,各級人民法院於明年第一季度末部署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前期主要是根據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各地進行探索性實踐,正式啟動該專項活動,積累經驗;後期主要是貫徹落實為本次活動專門制定的主檔案和配套檔案。在活動開展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將通過輿論宣傳、總結經驗、召開現場會等方式加強對活動的巨觀指導工作。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
明年年底召開總結會,展示成果,表彰先進,總結經驗,建立反規避執行長效工作機制。在全面總結各級法院在專項活動中創造的大量好經驗、好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反規避執行的改革和創新,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加重當事人逃避執行、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成本,促使其自動履行義務,從而形成大量案件當事人自動履行的局面,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工作格局。通過全面完成反規避執行長效機制建設各項任務,推動執行工作長遠健康發展。
三、活動要求
1、提高認識。規避執行行為在部分地區愈演愈烈,導致執行程式無法有序進行,執行工作難以正常開展,執行工作面臨嚴峻形勢。切實開展好反規避執行活動,有利於樹立司法權威,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社會環境。此次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的成效關係到法院的整體形象和法治權威,是執行戰線在“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為黨和國家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舉措。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活動,切實提高對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重要性的認識,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2、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專項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同志為組長的全國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專項活動的開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活動的組織、協調、督查、指導等工作。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對專項活動的組織領導,及時總結活動中好的經驗做法,研究解決活動開展中遇到的問題,保障整個活動健康有序進行。
3、精心部署。在專項活動實施階段,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將活動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果、積累的經驗、存在的問題以及典型案例,每月至少向最高人民法院簡報一次。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主動地向黨委政法委和人大匯報專項活動情況,爭取領導、監督和支持,專項活動中的重大會議,邀請當地黨委、政法委主要領導參加。各級法院要把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與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活動有效結合起來,使兩項活動的開展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4、大力宣傳。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到新聞宣傳工作在此次專項活動中的重要性,活動中要主動邀請新聞媒體監督、協助,爭取輿論支持。對活動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果、積累的經驗以及典型案例要通過多種方式予以發布、報導和宣傳,擴大影響面,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為專項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力支持。
5、積極探索。當前,部分被執行人抗拒、逃避、規避執行的方式方法日趨隱蔽和複雜,加之我國目前社會信用和懲戒機制尚不健全的現實情況,執行機構反規避執行的形勢十分嚴峻,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級法院要積極行動起來,針對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積極探索,勇於創新,認真借鑑好的經驗做法,有效破解各種規避執行行為。要配合活動的各個階段,將取得的經驗有效融入司法解釋、規範性檔案之中,建立長效機制,為執行工作科學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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