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第三批法律實習生人選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第三批法律實習生人選的公告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7年01月09日發布,自2017年01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17年01月09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1月09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法律職業資格
  北京大學:齊昕、魏然
清華大學:朱曉睿、楊陽
中國人民大學:徐梟雄、曹佳琦
中國政法大學:李龍宇、史志鵬
中共中央黨校:魏楠、張子諭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李雅芳、李睿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王蕙萱、黃賢達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秦杏鴿
中央民族大學:何光銘、沈文東
中央財經大學:孫秋曉
外交學院:廖博宇、王淦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郭靜靜、董暖
北京師範大學:王一洲、吳超越
北京外國語大學:彭利雙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吳迪
北京郵電大學:崔盛楠
北京交通大學:武慧、衣月
北京科技大學:李秉寅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沈晴雯
首都師範大學:郭如願
南開大學:朱瑤
天津大學:張博達
河北經貿大學:侯曉梅
吉林大學:韓富饒
華東政法大學:畢文軒、馮顥寧
上海交通大學:周奕洲
同濟大學:陳秋汝
浙江大學:徐芬芬
寧波大學:張煜
山東大學:孟丹陽
安徽財經大學:司曹穎
武漢大學:陸婷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裴錚、陳乾
華中科技大學:王靖宇
廣西大學:余雨陽
海南大學:王源明
西南政法大學:吳曉敏、楊芳
雲南大學:孫至璞
西北政法大學:王綱
陝西師範大學:董巧妙
感謝各有關院校和法學科研單位對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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