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第二批法律實習生人選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第二批法律實習生人選的公告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6年04月29日發布,自2016年04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第二批法律實習生人選的公告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16年04月29日
  • 實施日期:2016年04月29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法律職業資格
  北京大學:張天白、張嘉偉
清華大學:劉漢川、熊苔詩
中國人民大學:連雨晴、杜文婷
中國政法大學:李庚強、孫冬冬
中共中央黨校:陳楊、熊文邦
中央財經大學:馬園、黨弘毅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張瑜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鄭雪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劉泉利
中央民族大學:談彬彬
中國傳媒大學:王子豪
中國礦業大學:許澤榮
中國農業大學:舒洪偉
外交學院:王若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孫英哲
北京師範大學:梁晨、顧滋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欒羚、王婷婷
北京外國語大學:張正、魚一新
北京郵電大學:李夢園
北京理工大學:汪婧
北京交通大學:郭潔
北京科技大學:趙乾宇
北京林業大學:劉美辰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杜筱、陳名利
首都師範大學:牛未默
南開大學:任肖容
河北經貿大學:左曙瑋、相鵬琳
吉林大學:陸慧敏
華東政法大學:李琦、夏慧敏
復旦大學:李超
上海交通大學:紀聞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齊琦
上海大學:王遠程
上海政法學院:潘自強
浙江大學:鄭蕾
武漢大學:陳佳佳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王聖祥
暨南大學:陳星星
海南大學:韓炳浩
西南政法大學:袁野、吳過
西北政法大學:馬然
陝西師範大學:王亦天
感謝各有關法律院校對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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