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2012年工作要點

2012年行政審判工作以“三個至上”為指導,堅持人民法院工作的人民性,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服從服務於國家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大局,抓住解決行政案件“申訴上訪率高、服判息訴率低”這個核心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行政審判質量和效率,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積極穩妥化解行政糾紛,以良好的審判業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2012年工作要點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行政案件受理與審理
  2012年行政審判工作以“三個至上”為指導,堅持人民法院工作的人民性,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服從服務於國家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大局,抓住解決行政案件“申訴上訪率高、服判息訴率低”這個核心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行政審判質量和效率,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積極穩妥化解行政糾紛,以良好的審判業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具體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做好執法辦案中心工作。要深刻認識社會矛盾凸顯期行政審判面臨的嚴峻形勢,繼續堅持執法辦案第一要務,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的司法需求。要努力提高審判質量和辦案效率,注重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要及時發現和解決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堅持和發揚有利於實現行政審判公正和高效的成功做法和經驗,積極克服人員少、任務重、工作難度大等困難,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飽滿的工作熱情,更好地完成辦案任務。
二、著力解決行政案件“申訴上訪率高,服判息訴率低”的突出問題。要以王勝俊院長在全國法院院長會議上講話精神為指導,儘快對行政案件“申訴上訪率高,服判息訴率低”問題進行調研,在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應對措施的基礎上,向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提出專題報告,力爭在二季度召開進一步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的會議,通過採取最佳化行政審判資源配置、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改善行政審判司法環境等一系列措施,力爭使行政案件“一高一低”現象得到明顯改觀。
三、加大對涉及民生類行政案件的審理和監督指導力度。要做好有關集體土地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社會保障、土地房屋登記等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審理和非訴執行案件審查工作,正確處理地方黨委、政府工作大局與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護的關係,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要做好相關案件審理的風險評估,防止突發性事件、惡性事件的發生。要妥善應對媒體關注案件的處置,避免負面炒作損害司法權威。堅持各級法院對審判過程中發現的重大案件和事項報告制度,及時進行研究評估和加大指導監督力度,並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適時出台相關司法解釋、司法政策和指導性案例。
四、加大二審和申訴複查案件的審判監督力度。對於審判質量不高甚至存在明顯違法問題的案件,要加大對二審及申訴複查案件的審判監督力度,凡是符合法定條件依法應當改判或者發回重審的,要堅決依法改判或者發回重審;凡是符合再審法定條件的,要依法提審或者指令再審,以合法、公正裁判樹立司法的權威性。對於問題突出的地方或者典型案件,要組織人員進行專項調研,通過查閱案卷、統計分析、走訪座談等方式,查找原因,寫出調研報告,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必要時予以通報批評。要注意對二審和再審改判、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的案件進行分析總結,加強與相關法院進行溝通指導,以統一司法裁判標準,提高審判質量和司法水平。
五、注意對文化類行政案件的受理、審理開展專項調研。要按照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圍繞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進一步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的要求,主動為文化大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及時認真研究涉及文化大發展方面行政案件的新特點,為依法受理和審理好各類文化行政案件提供切合實際的司法指導意見。
六、制定出台審理工傷行政案件司法解釋。要以新《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一周年為契機,總結審判實踐經驗,加快工傷行政案件司法解釋的起草修改步伐,力爭年內出台相關司法解釋。繼續推進公司登記、婚姻登記、行政訴訟證據規定、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規定等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的修改和調研工作。
七、出台最佳化行政審判庭審程式的規範性檔案。在最佳化行政訴訟庭審程式試點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各試點單位最佳化庭審程式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在充分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爭取年內出台規範行政訴訟庭審程式的指導性檔案。繼續推進行政訴訟簡易程式試點工作的開展,不斷總結經驗,完善相關制度。
八、積極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做好行政訴訟法修改工作。鑒於行政訴訟法修改已納入全國人大2012年立法項目,要繼續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做好法律的修改工作,在深入了解現行行政訴訟制度在審判實踐中存在突出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起草和修改好行政訴訟法修改建議稿,對行政審判亟需解決的制度性障礙問題進行認真梳理,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稿,以從制度上有效解決制約行政審判職能作用發揮的體制機制上的障礙。
九、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審判協調和解。要進一步加大行政案件的協調和解撤訴力度,力爭行政爭議的實質性解決,降低行政案件申訴上訪率。同時,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片面強調協調和解,設定不切實際的協調和解撤訴率指標,甚至違法、強迫當事人協調和解等問題,繼續加強對協調和解撤訴調研,力爭年內出台進一步規範協調和解撤訴行為的司法檔案。
十、規範和完善行政審判十大長效機制建設。要認真學習貫徹江必新副院長在南寧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將行政審判十大機制建設作為行政審判今後一個時期堅持不懈的工作任務抓緊抓好,繼續探索和完善相關制度。最高法院將適時進行調研,總結相關制度建設成功的新經驗,並予以推廣。
十一、繼續做好行政審判白皮書工作。近年來,各地開展行政審判白皮書活動,得到了當地黨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關注和大力支持,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了司法權威,行政審判能動司法的作用得以顯現,行政審判司法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要在進一步完善內容、增強針對性、提高質量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好行政審判白皮書活動。
十二、繼續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要在認真總結各地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積極促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和普及化,逐步改變長期以來行政訴訟當事人“告官不見官”的現狀,為最佳化行政審判司法環境,實現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十三、加強案例指導和審判信息溝通工作。繼續編輯辦好《中國行政審判案例》,提高采編人員案例採集和編撰能力,不斷提高選編案例的質量。注意指導案例的推廣套用,發揮其對案件審理的示範引導作用。繼續做好《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和《行政審判通訊》的編輯工作,發揮對下指導、信息溝通與經驗交流的積極作用。
十四、加大新類型案件的調研以及行政審判人員的業務培訓。要積極開展對《行政強制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後相關新類型案件審理的調研,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行政審判工作人員適時進行業務培訓,統一相關案件合法性審查標準。
十五、加強紀律作風和廉政建設。要進一步營造嚴格紀律,勤勉工作,熱心服務,形成積極向上、團結互助的工作氛圍,樹立行政審判法官一心為民、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要嚴格執行“五個嚴禁”,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廉政建設機制,確保行政審判法官隊伍清正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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