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92.10.17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
- 頒布單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 頒布時間:1992.10.17
- 實施時間:1992.10.1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92.10.17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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