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而成立的特別審判組織。1980年9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兼特別法庭庭長,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伍修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曾漢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黃玉昆等為副庭長,王文正等31人為審判員。特別法庭設兩個審判庭,曾漢周被任命為第一審判庭庭長;伍修權為第二審判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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