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深入開展立案監督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8年03月09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3月09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為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加強和規範刑事立案監督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各地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實踐“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公訴職能,維護社會穩定和諧,促進司法公正,現就加強公訴...
在全國開展“打黑除惡”立案監督專項行動,是高檢院貫徹落實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和最近中政委召開的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所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突出“強化監督,公正執法”檢察工作主題的必然要求,對於推動“嚴打”...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職能作用,深入開展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現...
2000年1月,高檢院審查批捕廳下發了《關於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工作問題的解答》,其中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確屬不應當立案而立案偵查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糾正違法意見。該解答把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也納入了立案監督...
刑事立案監督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的案件沒有依法立案,不應當立案偵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動是否合法所進行的法律監督。相關法律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13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公安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就進一步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本意見。一、目標任務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踐行為...
《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工作問題解答》在2000.01.1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1.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8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
檢察機關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要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況,在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中實行區別對待,注重寬與嚴的有機統一,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互補,寬嚴有度,對嚴重犯罪依法從嚴打擊,對輕微犯罪依法從寬...
解放初期關於人民檢察署、人民檢察院職能的規定與這一規定一脈相承。這說明,人民檢察機關自始就不是單純的公訴機關,而是監督國家法律在全國範圍內統一正確實施的法律監督機關。 1932年2月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了《軍事...
檢察機關要加強對公安機關偵辦的契約詐欺、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工作,對不構成犯罪不應立案而立案的,要及時通知撤案,以體現法律的嚴肅性。對有關機關越權插手經濟糾紛,亂抓人、亂扣物以及超期羈押等違法行為,要切實履行職責,依法...
2、改革和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商有關部門制定加強和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的具體規定,使立案監督工作規範化,強化立案監督的效果。 3、加強檢察業務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辦案規範和工作流程,形成確保司法...
檢察機關和監獄、勞教所要轉變觀念,增強執法的透明度。檢察機關的監所檢察部門和派出人民檢察院、派駐檢察室在開展檢察監督工作中,要積極配合監獄、勞教所的改造教育工作,支持監獄、勞教所的改革舉措;監獄、勞教所要強化法治意識,自覺接受...
我們對近年來糾正的冤錯案件進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檢察機關自身在批捕起訴、訴訟監督等環節存在的嚴重問題和沉痛教訓,著力完善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的常態化機制。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監督糾正濫用強制措施、違法...
七、行政執法機關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不立案通知書後的三日以內,可以向作出不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提請複議,也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接到行政執法機關提請複議書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複議...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公訴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對毒品犯罪打擊力度的通知》在2003.08.1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公訴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對毒品犯罪打擊力度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
二、各級公安機關要結合貫徹執行《規定》,全面加強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迅速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確保正確適用法律,切實糾正立案不實等問題。各級檢察機關要依法加強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和批捕起訴工作,努力提高辦案質量。
十、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對公安機關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進行立案監督。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在收到人民檢察院《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後七日內將關於不立案理由的說明書面答覆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賣淫嫖娼犯罪活動的通知》在1995.08.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頒布。...要通過開展刑事立案監督等工作,對有關執法部門以罰代刑、徇情枉法、不嚴格執法的現象,堅決依法糾正。對那些為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