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人生什麼是最苦呢?貧嗎?不是。失意嗎?不是。老嗎?死嗎?都不是。我說人生最苦的事,莫若於身上背著一種未了的責任。
人若能知足,雖貧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雖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難免的事,達觀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麼苦。獨是凡人生在世間一天,便有一天應該的事。該做的事沒有做完,便像是有幾千斤重擔子壓在肩頭,再苦是沒有的了。為什麼呢?因為受那良心責備不過,要逃躲也沒處逃躲呀。
答應人辦一件事沒有辦,欠了人的錢沒有還,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得罪了人沒有賠禮,這就連這個人的面也幾乎不敢見他;縱然不見他的面,睡里夢裡,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為什麼呢?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呀,因為自己對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呀。不獨是對於一個人如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己,都是如此。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凡屬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得到的,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凡屬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夜裡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便死也帶著苦痛往墳墓里去。這種苦痛卻比不得普通的貧困老死,可以達觀排解得來。所以我說人生沒有苦痛便罷,若有苦痛,當然沒有比這個加重的了。
翻過來看,什麼是最快樂呢?自然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古語說得好:“
如釋重負”;俗語亦說是:“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人到這個時候,那種輕鬆愉快,直是不可以言語形容。責任越重大,負責的日子越久長,到責任完了時,海闊天空,心安理得,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哩!大抵天下事從苦中得來的樂才算真樂。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循環,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卻是不盡責任,受良心責備,這些苦都是自己找來的。一翻過去,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快樂之權,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說:“無入而不自得”,正是這種作用。
然則為什麼
孟子又說:“君子有終身之憂”呢?因為越是聖賢豪傑,他負的責任越是重大;而且他常要把這種種責任來攬在身上,肩頭的擔子從沒有放下的時節。
曾子還說哩:“
任重而道遠”,“死而後已,不亦遠乎?”那仁人志士的憂民憂國,那諸聖諸佛的悲天憫人,雖說他是一輩子感受苦痛,也都可以。但是他日日在那裡盡責任,便日日在那裡得苦中真樂,所以他到底還是樂,不是苦呀!
有人說:“既然這苦是從負責任而生的,我若是將責任卸卻,豈不是就永遠沒有苦了嗎?”這卻不然,責任是要解除了才沒有,並不是卸了就沒有。人生若能永遠像兩三歲小孩,本來沒有責任,那就本來沒有苦。到了長成,責任自然壓在你的肩頭上,如何能躲?不過有大小的分別罷了。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快樂。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遠不能解除了。
中心論點
人人必須盡責任(或“人必須對生活負責”“盡責雖苦卻樂”)
選文從最苦和最樂兩方面來談人生的責任,告誡我們:人生在世,必須要對家庭、社會、國家以及自己盡到應盡的責任,這樣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
課文解讀
痛苦與快樂,是人類永恆的話題,哲人們有不少精彩的論述,平常百姓也有許多感悟和思考。梁啓超的這篇《最苦與最樂》思想深刻,格調高雅,既有儒家的進取精神,又有佛家的超凡智慧,讀來膾炙人口,掩卷沁人心脾。它從最苦和最樂兩方面來談人生的責任,告誡我們:人生在世,必須要對家庭、社會、國家以及自己盡到應盡的責任,這樣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
《最苦與最樂》表現出了深遠的價值取向。作者提出的快樂和幸福是“盡責任”,這一立意不同凡響。把“升官發財”看成幸福和快樂,未免低俗;說“別人的幸福才是自己的幸福”,看似高尚,卻將陷入循環論證;“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這是面對死亡這一特殊境界的高尚和豪壯,卻沒有時間和情境的普適性。而“盡責任”這一立意,高尚、深刻、樸實、永恆,具有極強的普適性。每個人,無論何時何地都可以儘自己的責任———對親人、對朋友、對社會、對自己的責任。
文章的論點是一對姊妹命題:負責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盡責任是人生最大的快樂。作者將論證的重點放在“快樂”的反面“痛苦”上面,先論證“負責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再來論證“盡責任是人生最大的快樂”。
文章開篇用了一連串的排比設問,提出了“貧”“失意”“老”“死”這些關於人生最大痛苦的許多答案並一一加以否定,然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人生最苦的事,莫苦於身上背著一種未來的責任。”為什麼不直接提出自己的觀點,而要先否定其他答案呢?因為把貧困老死之類當作人生最大的痛苦,正是許多人的想法。否定這些答案,讀者就要尋找新的答案、合理的答案。這時再提出自己的觀點,就不顯得突兀,而有一種水到渠成之妙。接下來,作者進一步指出責任“未解除”的種種情況和由此產生的痛苦狀態。對於責任“未解除”的具體情況,這裡指出了承諾未辦、欠錢未還、恩惠未報答、得罪人未賠禮幾種。這幾種情況,都是生活中常見的,易於被讀者所理解和接受。由此而生的痛苦情況是不敢見面,夢裡有影子纏著。然後將這種情況延展到對家庭、社會、國家乃至自己,使議論更加深入。
在論證“負責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的基礎上再來論證“盡責任是最大的快樂”就容易了,作者只增加“從苦中得來的樂,才算是真樂”這一論據,便水到渠成。至此,兩個分論點已經證明,文章似乎可以結束了。但作者知道,一些讀者的思想上還有一個結沒有解開:既然負責任是痛苦的,那么不負責任不就沒有痛苦了嗎?為了解開這個結,作者設立了第三個分論點:人生應當勇於負責,而不應當逃避責任。其正面理由是:責任越大,痛苦越大,快樂也越大;其反面理由是:責任是逃避不了的。這兩個方面互相支持,使論證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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