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傷認定規則與適用(第二版)》是2015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科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新工傷認定規則與適用(第二版)
- 作者:楊科雄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1月
- 頁數:319 頁
- 定價:5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7169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最新工傷認定規則與適用(第二版)》選取了百餘個法院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發布的典型案例,整理《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答覆批覆以及國務院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復函,對工傷認定標準、規則和方法進行梳理和歸納,對工傷認定的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問題加以分析和指引,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最新工傷認定規則與適用(第二版)》附錄工傷認定常用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答覆批覆、復函,便於使用。
作者簡介
楊科雄,廣東梅州人,1976年生,法學博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1996年至2000年就讀於西北政法大學(原西北政法學院)行政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至2003年就讀於西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獲憲法與行政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留校任教至2008年。2006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並獲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主要論著有:《最新工傷認定規則及其適用》(專著)、《行政強制司法審查的規則與適用》(專著)、《行政非訴強制執行基本原理與實務操作》(專著)、《行政行為效力來源——價值、規範和事實》(博士論文)等;參與《行政強制法》、2012年新修訂《民事訴訟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釋義的編寫;在《新華文摘》、《浙江學刊》、《法律適用》、《甘肅行政學院學報》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十多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工傷認定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合法原則
第二節傾斜保護原則
第三節利益衡量原則
第四節正當法律程式原則
第二章工傷認定中的用人單位與職工
第一節用人單位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構成要件
二、雙重勞動關係中的用人單位確定
三、建築或礦山等領域違法發包、轉包情況下的用人單位確定
四、掛靠關係中的用人單位確定
五、勞務派遣中的用人單位確定
六、其他情形中的用人單位確定
(一)承包(租賃)關係
(二)企業分立、合併、轉讓及分支機構
(三)居委會、村委會等民眾性自治組織
(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
第二節職工
一、職工的構成要件
二、非法使用的童工
三、實習生和勤工助學人員
四、家政公司的家政服務人員
五、退休工人
第三章工傷認定中的勞動關係
第一節勞動關係與其他法律關係
一、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
(一)勞動關係與承攬關係
(二)勞動關係與狹義的僱傭關係
二、勞動關係與承包關係
第二節勞動關係的認定
一、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
二、特別情況下的事實勞動關係認定
(一)掛靠關係
(二)勞動契約無效時的勞動關係
(三)勞務派遣關係
(四)雙重用工關係
(五)雖無勞動關係,但因單位利益受傷
第三節勞動關係認定程式的衝突與解決
第四章工傷認定的標準
第一節工傷認定標準的不同理解
第二節工作原因
一、工作原因的解說
二、法定的工作原因
(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二)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三)職業病
(四)因工外出
三、非法定的工作原因
(一)職工從事本職工作或者用人單位臨時指派工作的
(二)職工工作過程中滿足吃飯、喝水或工間休息等人體正常生理、生活需要的
(三)職工參加本單位或者經本單位同意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的
(四)職工為了用人單位的(正當或合法)利益(在處理重大、緊急情況的活動中)從事相關活動的
第三節工作時間
一、法律規定、勞動契約約定或用人單位規定且實際履行的工作時間
二、完成用人單位臨時指派工作的時間
三、各種加班加點延長工作的時間
四、在工作場所,職工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所需的時間
五、在工作場所,因滿足吃飯、喝水或工間休息等人體正常生理、生活需要的必要時間
六、在工作場所,換班、代班或者備班的時間
七、鬆散型管理企業職工為完成工作任務、從事與本單位工作性質相關的活動的時間
八、因工外出期間
第四節工作場所
一、與職工工作相關的,用人單位能夠對其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管理的區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區域
二、職工為完成其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單位內或單位以外的相關區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區域
三、因工外出所涉及的區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區域
四、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必經區域
第五節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釋對一些特殊情形的規定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第六節視為工傷的認定與排除工傷認定
一、視為工傷的認定
(一)必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二)如何理解“突發疾病”的問題
(三)如何理解“48小時”的問題
(四)如何理解“死亡”的問題
(五)主動放棄治療是否認定工傷的問題
二、排除工傷
第五章工傷認定標準的法律適用
第一節工傷認定的法律解釋
一、文義解釋
二、體系解釋
三、目的解釋和法意解釋
四、合憲性解釋
五、社會學解釋——社會效果之考量
六、選擇解釋方法的規則
第二節工傷認定的法律衝突
第三節工傷認定的法律漏洞填補
一、目的性限縮
二、目的性擴張
三、類推
第四節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的法律適用
一、上下班途中規定的概況
二、上下班規定的文義解釋
(一)空間因素
(二)時間因素
(三)目的因素
(四)合理因素
(五)幾種法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
三、上下班規定的社會學解釋
四、上下班法律規定的並存與衝突
五、上下班規定的法律漏洞填補
第六章工傷認定的事實依據
第一節工傷認定舉證責任的分配
一、職工的舉證責任
二、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
三、職工與用人單位在特別情況下的舉證責任分配
第二節工傷事實證據的調查核實
第三節對特殊工傷事實證據的審核認定
一、認定或者視同為工傷證據的審核認定
(一)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審核認定
(二)職業病的審核認定
(三)突發疾病的審核認定
(四)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的審核認定
二、不得認定或者視同為工傷證據的審核認定
(一)本人主要責任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故意犯罪
三、有關法律文書的排除問題
四、無法獲得法律文書或者法律文書未作出明確認定的處理
第四節對工傷事實的判斷規則
第七章工傷認定的法律程式
第一節工傷認定機構
(一)“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如何理解
(二)由社會保險基金中心承擔工傷認定工作的特別情況
(三)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時的工傷認定機構
(四)企業的分支機構與企業不在同一地區時的工傷認定機構
(五)異地勞務派遣的工傷認定機構
第二節工傷認定的申請
一、申請主體
二、申請期限
(一)申請的法定期限
(二)申請期限的起算點
(三)申請期限的延長、中止、中斷、扣除
三、工傷認定的申請材料
第三節工傷認定的受理
一、解除勞動關係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二、存在雙重勞動關係的
三、撤回工傷認定申請後,在法定申請期限內再次提出申請的
四、達成和解協定後又在法定期限內再次申請工傷認定的
五、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但未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的
第四節工傷認定的決定及送達程式
一、工傷認定的決定期限
二、社會保險部門的中止和終止決定程式
三、工傷認定決定的形式與送達
(一)工傷認定決定的形式
(二)工傷認定決定的送達
附錄有關工傷認定的法律規定
一、司法解釋及答覆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如何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及第十六條第(一)項如何理解的請示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焦作愛依斯萬方公司訴焦作市勞動局工傷認定案件的請示》的電話答覆
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傷保險條例時間效力問題的答覆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
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覆
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職工外出學習休息期間受到他人傷害應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
8.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
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非固定居所到工作場所之間的路線是否屬於“上下班途中”的答覆
10.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國家機關聘用人員工作期間死亡如何適用法律請示的答覆
1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理解和適用問題請示的答覆
1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勞動行政部門在工傷認定程式中是否具有勞動關係確認權請示的答覆
1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覆
1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因無證駕駛機動車導致傷亡的,應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
1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職工因公外出期間死因不明應否認定工傷的答覆
1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職工無照駕駛無證車輛在上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傷害死亡能否認定工傷請示的答覆
1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因無證駕駛機動車導致傷亡應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
18.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傷亡的,能否認定工傷的答覆
二、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摘錄)
三、行政法規、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復函
1.工傷保險條例
2.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職工退休後被診斷為職業病應如何解決工傷待遇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3.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違章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
4.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六十四條關於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5.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能否對2003年工傷認定行為重新作出認定的請示》的復函
6.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重新進入勞動生產領域的離休人員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請示》的復函
7.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
8.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的法律溯及力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9.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違反企業內部規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
10.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請解決有關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問題的函》的復函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工傷保險有關規定處理意見的函》
3.工傷認定辦法
附: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認定工傷決定書
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4.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
5.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後記
案例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