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大院(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曹家大院(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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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大院位於湖北省十堰市房縣中壩鄉三池村三組,屬清代建築,占地面積593.4平方米,建築面積1186.8平方米。2021年1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評定為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家大院
  • 地理位置:湖北省十堰市房縣中壩鄉三池村三組
  • 占地面積:593.4 m
簡介,建築特點,價值意義,

簡介

曹家大院建於清朝乾隆年間,距今已有300多年的歷史,位於十堰市房縣中壩鄉三池村三組,坐西朝東,建築東臨深河、良田窪山,西靠文家山,南臨三池坡。

建築特點

建築為磚木結構,硬山布瓦屋頂,占地面積 593.4 ㎡,總建築面積1186.8㎡,通面闊21.65米,通進深27.45米,建築基地西高東低,總體空間為三進三聯,現存有大小房間19間、天井6個。前廳、中廳、正廳,均為面闊五間,磚木結構,抬梁式構架,單檐硬山頂,小青瓦屋面。門廳正門檻框均為青石製作,下檻兩側設門鼓石,雕刻麒麟、梅鹿吉祥圖飾,南側門鼓石殘損,上檻下裝飾夔龍紋青石雀替,檻上置匾額,正書“光宗耀祖”四字。建築本體整體保留了其歷史格局和建築風格,各建築單體還殘留了文革時期的標語。

價值意義

根據曹氏家族前輩道光二十六年曹得顯碑文記載:曹氏家族原籍湖南嶽州府臨湘縣楚沖里戴家沖,乾隆二十八年遷徙鄖陽府房縣西鄉白花浪,曹家大院是曹氏家族創業發展興盛的成果和見證。三池曹家大院保存較為完整且規模較大,建築本體及其周邊環境的構成關係反映了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對自然界認知的特殊理念,是清代鄉土建築實物標本,具有一定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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